廠商品質計畫之內容,除機關及監造單位另有規定外,應包括管理責任、施工要領、品質管理標準、材料及施工檢驗程序、自主檢查表、不合格品之管制、矯正與預防措施、內部品質稽核及文件紀錄管理系統等。 工程具機電設備者,並應增訂設備功能運轉檢測程序及標準。 年度(民國)內容88廠商品質計畫之內容應包括材料及施工檢驗程序,而監造計畫之內容應包括材料設備抽驗程序及標準,機關得優先指定適當檢驗項目,由中華民國試驗室認證體系認可之實驗室辦理,並由該實驗室出具認可標誌之檢驗報告。 91材料及施工檢驗程序,應就鋼筋、混凝土、瀝青混凝土及其他適當檢驗項目,明訂由廠商會同監造單位取樣,並由政府機關、大專院校設置之實驗室辦理或由中華民國實驗室認證體系認可之實驗室辦理,並由該實驗室出具認可標誌之檢驗報告。 93( 一) 鋼筋、混凝土、瀝青混凝土及其他適當檢驗或抽驗項目,應由符合CNS 17025(ISO/IEC 17025)規定之實驗室辦理,並出具檢驗或抽驗報告。
為提升公共工程施工品質,確保公共工程施工成果符合其設計及規範之品質要求,並落實政府採購法第七十條工程採購品質管理及行政院頒「公共工程施工品質管理制度」之規定,爰訂定本要點。 ( 二) 前款檢驗或抽驗報告,應印有依標準法授權之實驗室認證機構之認可標誌。 第一項之檢驗或抽驗報告,其由行政機關、公立學校或公營事業所屬實驗室出具者,自九十五年度起,亦應印有依標準法授權之實驗室認證機構之認可標誌。 101( 一) 鋼筋、混凝土、瀝青混凝土及其他適當檢驗或抽驗項目,應由符合CNS 17025(ISO/IEC 17025)規定之實驗室辦理,並出具檢驗或抽驗報告。 Q: 建議工程會是否可放寬品管參訓資格,以便更多同仁、廠商及求職者受訓? 依「公共工程施工品質作業要點」第五點規定:取得品管人員結業證書逾四年者,應再取得最近四年內之回訓證明,始得擔任品管人員。
公共工程施工品質管理作業要點: 工程技術顧問公司
換言之,在98年9月1日之後參加該職類教育訓練期滿者,必須再經技術士技能檢定合格,才具有該項操作人員資格。 公共工程施工品質管理作業要點 )款規定,品管人員登錄表須經監造單位審查,以審核品管人員之專長及其受過之品管訓練,其中專長為審查要項,受訓證明僅僅證明受過品管訓練,故結訓證明是否用於機電或土建並無區別。 、勞保明細或扣繳憑單、服務證明及照片;若是負責人請檢附營利事業登記證及營所稅申報核可資料。
- A:原則上更改姓名不須申請補發,工程會的網頁是以身分證字號查詢,提報機關審查時,學員可提供戶口謄本證明做為更改姓名的依據即可。
- 對各施工作業應實施查核,並填具施工品質查核紀錄表。
- :依公共工程施工品質管理作業要點規定:品管人員若有繼續擔任品管工作,每隔四年須回訓一次,至於回訓課程種類原則上不可重複,可依個人意願選擇。
五、品管人員,應接受工程會或其委託訓練機構辦理之公共工程品質管理 訓練課程,並取得結業證書。 取得前開結業證書逾四年者,應再取得最近四年內之回訓證明,始得 擔任品管人員。 前兩項之訓練課程、時數及實施方式,及前項回訓實施期程,由工程 會另定之。 公共工程施工品質管理作業要點 Q: 品管班報名資格專科須有三年以上經驗,比工地主任上課資格更嚴,是否可考慮降低門檻? A:1.品管班報名資格係依據公共工程品質管理訓練班訓練大綱規定訂定,其目的是希望學員累積經驗再來受訓,對品管基礎訓練較有效益,無經驗或經驗不足者對於專業領域較為陌生,所習效果較不彰顯,容易流於形式。 公共工程施工品質管理作業要點 2.計畫書撰寫需有充份實務專業經驗融入才能落實有效,較無經驗者很難掌握履約管制程序與重點。
公共工程施工品質管理作業要點: 工程品質管理資訊
A:請檢附結婚喜帖請假,以免權益喪失變缺考,每人除了當期考試外,另有二次補考機會,無法參加考試,請於考試三週前檢附相關證明文件由代訓機構向工程會提出請假申請,經核備始能保留首次考試之機會。 此外,自100年7月1日起,「吊升荷重在3公噸以上固定式起重機操作人員」及「吊升荷重在3公噸以上之移動式起重機操作人員」之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職類,其測驗亦應採技術士技能檢定方式辦理。 依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規則規定,雇主對於擔任荷重在1公噸以上之堆高機、吊升荷重在3公噸以上之固定式起重機及吊升荷重在3公噸以上之移動式起重機等操作人員,應於事前使其分別接受特殊作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及危險性機械操作人員安全衛生教育訓練。 本網站之臺北市法規資料係由本府各機關所提供之電子檔或書面編排製作,若與本府公報之公布文字有所不同,以本府公報刊載之資料為準。
至於公務人員、公營事業人員不受年資限制係指經銓敘之正式公務人員,若是公家單位但非正式人員,所謂不受年資限制係指須在現職單位服務滿一年以上且仍在職方符合不受年資限制規定。 品質計畫得視工程規模及性質,分整體與分項品質計畫。 整體品質計畫應依契約規定提報,分項品質計畫則得於各分項工程施工前提報。 中華民國85年12月13日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工程管字第2721號 本資料僅供會員查閱,若您尚未加入會員,請加入會員。
公共工程施工品質管理作業要點: 招標相關文件及表格
中華民國87年5月29日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八七)工程管字第 號 函修正發布全文14點 本資料僅供會員查閱,若您尚未加入會員,請加入會員。 :目前工程會網站可公開查詢您的登錄狀態,只要您上工程會網頁點選品質管理品管班資訊品管班合格學員個人資料快速查詢輸入您的姓名或身分證號即可查詢您品管人員相關資料。 公共工程施工品質管理作業要點 機關及其上級機關主管人員應隨時督導、視察施工情形,並得視工程需要設置工程督導小組,定期或不定期進行施工品質查驗工作。 展望未來,相信透過工程會之支持與TAF 之配合,雙方對於公共工程建設與品質把關之公共工程材料 試驗與土木實驗室之管理上,可再更緊密之配合與運用,對國家公共工程建設盡更大之努力。 2.確定遺失了,原則上是回原受訓單位辦理補發申請,原留存資料較完整齊全。 3.若原受訓單位已停辦此課程,則可就近向其他代訓單位申請補發,補發作業需先登報聲明遺失作廢,登報內容請先洽補辦單位確認。
申請資料需檢附申請書、登報報紙版面全頁、1吋照片2張、身分證正反面影本、由代訓單位報備工程會證書遺失;另回訓班證書補發則向原受訓單位申請補發即可。 與TAF 簽訂合作備忘錄之各地方縣市政府或權責機關之試驗服務,TAF 因應簽訂合作備忘錄單位之需求,配合執行聯合稽核活動。 公共工程施工品質管理作業要點 Q: 建議提供/訂定監造計畫及品質計畫書標準範例參考? A:工程依種類、特性不同,工程的設計要求與合約規定也不相同,所以無法有一個通用的範例,目前工程會訂定品質計畫及監造計畫製作綱要,供大家撰寫計畫書架構參考,但仍需要依您的工程特性、設計要求及合約規定來參考撰寫。 勞動部職安署為有效提昇訓練單位辦理技術職類安全衛生教育訓練的品質,並使經訓練合格人員的技術及專業知識能滿足實務需要,已公告自98年9月1日起,「荷重在1公噸以上堆高機操作人員」之安全衛生教育訓練,其結訓測驗應採技術士技能檢定方式辦理。
公共工程施工品質管理作業要點: 公共設施維護管理
Q: 建議考題的命題能明確,不要模稜兩可,否則建請公告題庫,我們就採用背誦方式;另有關計算題方面可否減少出題,否則時間上不易掌握? A:1.命題係依據教材內容及時數及難易度等因素組合,且均以觀念性為命題之方向,計算題部分,目前僅有統計分析課程。 2.因工程會測驗題目數量不夠多,故題庫公告有困難,另一方面如果公布題庫,學員一定只看題庫,不會看品管班教材了!
Q: 公共工程施工品質管理作業要點 我們這一個班是屬於機電班;假如我已通過考試,這張品管的證照是不是只能用於有關機電的工程,還是也可以用在土木工程上? A:依據品管作業要點第四點第1項第(3)款規定,品管人員登錄表須經監造單位審查,以審核品管人員之專長及其受過之品管訓練,其中專長為審查要項,受訓證明僅僅證明受過品管訓練,故結訓證明是否用於機電或土建並無區別。 Q: 機電設備工程一二回訓內容編纂很好,教材及表格可否下載? 公共工程施工品質管理作業要點 A:請至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網頁/品質管理/公共工程品質管理訓練班教材/機電設備工程品質管理實務回訓教材下載。 A:品管班報名資格共8項可區分如下:若以學歷(工程類乙級以上技術士)報名,則須檢附畢業證書、身分證影本、畢業證書(技術士證影本)、勞保明細或扣繳憑單、服務證明及照片;若是負責人請檢附營利事業登記證及營所稅申報核可資料。 另以技師資格者請檢附技師證;以工地主任資格報名者請檢附結訓證書及執業證。
公共工程施工品質管理作業要點: 工程品質管理相關規定
:工程會每年都有舉辦工程觀摩,也會委託培訓宣傳訊息,讓大家對優良工程(金質獎)執行有更深的認識與了解。 Q: 工程會所編製的宣導短片光碟非常實用,可否借閱複製作為公司教育訓練參考,另外是否涉及著作權? A:只要不是用再營利、銷售,工程會並不介意翻製、也歡迎大家借閱或學員自行於各授課教室電腦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