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收樓令6大優勢2024!(小編貼心推薦)

如 果 是 固 定 租 期 租 約 , 業 主 並 沒 有 義 務 發 出 任 何 的 遷 出 通 知 。 至 於 定 期 租 約 , 業 主 必 須 以 書 面 發 出 遷 出 通 知 書 : 通 知 期 的 長 度 一 般 是 一 整 個 租 借 週 期 那 麼 長 。 舉 個 例 子 , 如 果 租 借 以 一 個 月 為 一 期 , 通 知 書 便 起 碼 要 在 租 借 月 份 的 最 後 一 個 出 租 日 的 整 一 個 月 之 前 發 出 。 若 然 雙 方 已 同 意 不 同 的 通 知 期 限 , 或 修 改 現 存 的 租 約 , 亦 無 需 發 出 『 過 渡 性 終 止 通 知 書 』 。 若 然 業 主 決 定 不 反 對 另 簽 新 租 約 , 當 中 的 一 段 談 判 期 , 就 是 讓 雙 方 看 看 能 否 就 新 租 約 , 達 成 協 議 。

申請收樓令

如當初未打釐印,可以補打,但或須繳交 10 倍罰款。 如未有呈交 CR109,須事前補交該通知書,並繳付 $310 附加費。 差估署收到該通知書後,業主方可依據租約採取法律行動。 中美貿易戰、週邊經濟不穩定、加息週期開始等利淡因素接踵而來,導致香港樓價近兩個月升勢緩和,市場觀望氣氛濃厚。 ,一個收費,包括管理出租物業、收租管理、代發租單收據、物業續租、解決租務糾紛。

申請收樓令: 租約內容要保障雙方

答辯人若要反對有關申請,必須在收到申請通知書後的21天之內,把反對通知書(表格7)送交審裁處存檔並送達申請人。 如果業主、註冊承按人、管理人、民政事務局局長或他所授權的人員有意根據(香港法例第344章)《建築物管理條例》第31條申請解散管理委員會並委任一名管理人,或撤換管理人,必須使用表格29。 如果反對通知書已經提交,司法常務官會盡快把案件排期聆訊,並通知各方關於聆訊的詳情。 申請人在提交申請通知書後,必須盡快把申請通知書的副本張貼在他/她打算收回的物業的顯眼處或大門入口。

申請收樓令

租約當然具法律效力,但邊個可做公証判斷租客違約而要收回物業? 但如果已進行到第三階段(已申請執達吏上門進行收樓),即使租客已清還所有欠租,業主也可以行使權利繼續進行收樓。 第一,二兩階段,如果租客補交所有欠租,收樓申請會即時終止。 謹記,業主必須等待法庭頒出「棄置令」或「變賣令」才能夠處理租客的任何物品,否則可能會遭到租客民事索償。 由於以上政治原因,自六四事件後累積法庭的案件,都是業主提出收樓,租客則以現金週轉出現問題為由,要求法庭給予通容,可以延期交租。

申請收樓令: c. 財物扣押令

如屬高等法院的案件,申請人須帶同批出的執行令狀及按金收條,前往執達主任辦事處(海事及高等法院)。 至於其他案件,申請人須將執行令狀直接送交有關法庭登記處。 當申請人取得法庭或審裁處判對方付款的命令 / 判決或裁決後,若對方沒有遵從,申請人便可申請由執達主任強制執行該項命令 / 判決或裁定。 申請人也須注意,執達主任只能按申請人的指示執行法庭的判決及命令,他們沒有責任替申請人追尋債務人的下落或確保申請人能夠取回債項。 倘若未能將文件成功送達對方,可要求法庭作出替代送達的命令,由法庭決定採取甚麼步驟,以便讓與訟的另一方知悉有關文件。

  • 即使租賃文件並無列明沒收租賃條款,此沒收權一般亦會根據法律而隱含於租約內。
  • 但業主要注意,如果沒有租客的同意,業主是不能隨便進入單位的。
  • 貼出 3 天後,業主須於 3 天內向審裁處提交《送達確認書》(表格30)。
  • 在收回樓宇管有權的申請中,如果反對通知書已經提交,司法常務官必須盡快為有關申請排期聆訊,然後通知各方排期聆訊的詳情。
  • 如果答辯人的送達地址或在香港最後為人所知的或通常的居住或營業地址有信箱,申請人也可以把副本放進信封內,在信封上寫上答辯人的姓名和地址,再把信封封口,然後投入信箱內。
  • 若欠租租客當場以現金或銀行本票償還欠租(包括執行費用在內),執達主任便不會進行財物扣押。

執行財物扣押令的程序,跟執行扣押債務人財產令狀的程序相似。 當你未能向被告人 / 債務人取回補償 / 判定債項時, 扣押債務人財產令狀便適用。 若被告人 / 債務人的處所內有足夠的財物及實產可供扣押,執達主任便會扣押與令狀所載的金額及執行令狀所需費用相若的物品。 執達主任的權力來自香港法例第4章《高等法院條例》第38A條。 條文規定執達主任須按照法院規則完成交付羈押的命令,並送達兼執行高等法院的法律程序文件。

申請收樓令: 業主與租客

如果答辯人既沒有在指定的期限內支付所有的欠租/中間收益和訟費,也沒有遷出,申請人可以向審裁處申請「要求批准發出收樓令狀」,針對答辯人和所有逗留在樓宇內的人士,強制執行審裁處的命令。 在2009年5月21日,土地審裁處庭長發出編號為LTPD Review No.1/2009的指示,規定申請覆核的程序。 由2009年7月1日起,任何一方如欲審裁處覆核某個決定,須填妥及存檔一份覆核申請書。 覆核申請必須以一份宗教式或非宗教式的誓章作為支持,誓章內須說明所有覆核的理由。 除非審裁處命令以別的方式處理,審裁處將不會進行聆訊,而只會憑審閱文件來決定是否接受該覆核申請。

至於與樓價息息相關的租金,在今年暑期傳統租務旺季期間達到最高峰。 【全港】“租房的夏天” 2019留學香港租房必看! 近期,內地一檔網路綜藝節目“樂隊的夏天”席捲了整個朋友圈。

申請收樓令: 如何申請執行命令 / 判決?

業主必須聯同執達主任前往有關單位,把 申請收樓令 「遷出通知書」送達該單位佔用人並通知有關人士於7天內遷離該單位。 送達「遷出通知書」7天後,執達主任會安排業主收樓。 若佔用人已離開該單位,該單位的管有權便交還予業主,但若該單位仍被佔用,執達主任便會通知佔用人已定的交還日期。

若租客只是第一次欠租,法庭或土地審裁處有權定下寬限期,給予租客在規定的時間內,清付所有欠租及業主的 法律費用,如租客沒有在限期內清付,收樓令便正式生效。 業主須向法庭呈交一份誓章(請參閱《社區法網》中的如何提出民事訴訟或作出抗辯) ,以支持其申請。 業主申請中期付款之常見情況,是租客仍持續管有樓宇,並拒絕遷出及完全不付租金。

申請收樓令: ● 申請執行收樓令狀

首先,執達主任及執達主任助理須按照法院、審裁處或訴訟人士的要求送達傳票以及其他重要的法律文件。 這項工作十分重要,因為,在訴訟中當訴訟各方均須出席在法院或審裁處進行的聆訊時,除非有證據確定出庭傳票已按法例所訂送達有關人士,否則聆訊將不能繼續進行。 一般而言,租約是由房東和租客雙方同意後簽署的合同,如果合約中沒有提及任何減租或退租條款,在法律上業主有權不給予減租。 假如租客想解除現有租約,則需要先做協商,若雙方談判成功後,再簽訂協定書,寫清楚退租日期、條件及雙方責任。 通常情況下,雙方的協定可以是租客給予房東一定金額的賠償(例如1個月租金),以解除現有租約;也可以是,房東同意由另一個新租客,代替現租客去完成租約餘下責任。

家庭社區法網提供的資訊只屬初步參考,並非法律意見。 如果您想取得某些法律事宜的詳盡資訊,或尋求進一步法律協助,請諮詢律師。 政府向受清拆影響的竹園鄉原居民以「屋地換樓地」賠償,交換新村600呎或900呎樓地,業主需要負責建樓費用和向政府補向相差呎數的地價。 1961年,被收地的牛池灣、平頂村業主成立「鳳凰屋合作社」在鳳凰新村興建三幢九層高的住宅大廈。 1963年,九龍城沙埔村、元嶺村業主亦於鳳凰新村重建家園。 除了安置原居民的地段外,其他地段陸續於1960年代中後期公開招標,多層唐樓和洋樓於1970年代落成。

申請收樓令: 服務承諾

不過有一點業主要小心,在收樓後假如單位內仍有租客的物品,業主絕對不能擅自處理。 業主應另行申請《扣押債務人財產令狀》,讓執達吏處理。 三種主要的執行令狀為: 扣押債務人財產令狀; 財物扣押令;和 管有令狀(收樓令)。

付款可以用現金、「易辦事」或支票,支票收款人應註明「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 倘若雙方達致和解,可一同以傳召訴訟各方的經同意申請或傳票向法庭申請,使和解協議條款成為審裁處的法庭命令。 除此之外,也可由申請人或上訴人在任何時間申請中止案件。 差餉估價上訴案件、地租上訴案件及房屋上訴案件的各方應注意,若在提交反對通知書後的14天內無人申請排期聆訊,則上訴程序將失效。 署長在作出決定後會把通知書送達有關人士,不服署長決定的人士可於收到通知書後28天之內,向土地審裁處提出上訴。 如果答辯人已經提交反對通知書,或者提交的期限已過但沒有人提交反對通知書,有關申請中的任何一方在通知其他各方後,可以使用符合表格31格式的申請書,向司法常務官申請將有關申請排期聆訊。

申請收樓令: 上訴

執達吏通常會在1至2星期內通知租客搬走,如7日後租客仍未遷出,就會發出《最後遷出通知》,當中會列明最後收樓日期。 而在收樓當日,假如租客仍不願意遷出單位,甚至不開門,執達吏就會報警處理。 收樓程序其實並不複雜,主要都是繳交申請文件,貼門口紙,申請收樓令等,但處理上需要經過不同程序,處理需時。 值得注意的是,雖然高等法院有權處理上述任何申索,但如所涉案情乃屬區域法院或土地審裁處的管轄,高等法院可拒絕受理。 封租令是要將租客的財物拿走、扣留,以至最後將之拍賣,將賣得的錢,在減去封租令的開支後,用來抵嘗欠下的租金。 由於這項手法對租客極具壓迫性,封租令在香港也十分普遍,加上容易行施,業主在律師行的協助和支援下,樂此不疲。

  • 《修訂條例》減少對業主與租客雙方訂立的私人合約的干預。
  • 倘若執達主任不能進入目標處所:執達主任執行財物扣押令時,如兩次於不同時間嘗試進入該處所也告失敗,你便可申請破門令進入該處所。
  • 我們另為會員提供8大支援服務,涵蓋品牌形象設計、政府資助、數碼科技提升等,全面提升企業可持續發展機會。
  • 根據《業主與租客(綜合)條例》(“條例”)的規定,除非估價署署長已在表格CR109上批署,否則業主或主租客無權採取法律行動,以追收有關租賃協議下的租金。
  • 社區法網提供的資料只供初步參考,而有關資料並非正式法律意見。
  • 通 知 書 裡 面 說 明 租 約 將 於 某 日 終 止 。

在香港成立公司程序簡單,如果租客以有限公司名義簽租約就要小心。 租霸可能會利用空殼公司簽署租約,一旦拖欠租金或玩失蹤,業主就無從追究,而且即使業主向法庭追討,對方都無需直接為債務負上責任,而業主亦只能將單位收回,而無法取回拖欠的租金,十分無保障。 你向執達主任發出指示時必須小心謹慎,如因弄錯對象,錯誤扣押他人財物及實產而引致任何索償,須由你(而非執達主任)承擔責任。 在可行情況下,你應該陪同執達主任前往執行令狀,以便當場向執達主任作出指示。 執達主任也未必能替你(申請人)成功取得任何款項或扣押任何有價值的財物。

申請收樓令: 執達主任辦事處如何協助我向判定債務人 / 被告人追回債項 / 補償或收回物業?

業主要根據執達吏記錄的物品清單,到土地審裁處申請「棄置令」,申請完後7個工作天,才可以棄置物品。 申請收樓令 申請收樓令 如果包含有價值的物品,業主就可以考慮向土地審裁處申請一個「變賣令」,申請「變賣令」後再等7個工作天,就可以根據物品清單將物品變賣,以抵消部份租金損失。 在大多數的情況下,法庭都會給予租客通容,但條件是在某段時間之前將欠租清還,並付交利息及律師費給業主,假使租客沒有依條件辦妥,租約便會凶多吉少,那時損失便會極之嚴重。

申請收樓令: 申請判決書,申請執行收樓令

收到判決書後,便要申請收樓令狀,大約1星期後便可向執達主任申請執行審裁處的命令。 一般來說,租客如果未能在租金到期日15天內繳交租金,業主已有權終止有關租賃及有權取得法庭的收回管有權命令,以追討該物業的空置管有權,收回物業。 登記處職員會將一份申請表(稱為便箋)及一張令狀表格發給律師,律師需填寫被告人的資料和追討的金額。 為確保令狀可以順利執行,律師將確保填上封租物業的正確地址。

申請收樓令: I) 收回管有權案件

如果答辯人的送達地址或在香港最後為人所知的或通常的居住或營業地址有信箱,申請人也可以把副本放進信封內,在信封上寫上答辯人的姓名和地址,再把信封封口,然後投入信箱內。 假如無法以這個方法送達,申請人可要求審裁處作出「替代送達」命令,指明必須以甚麼方式使答辯人知道這份申請通知書已經發出。 申請財物扣押令是以單方面的形式進行,即無須通知租客,而租客亦沒有機會作出抗辯。 誓章內容大致包括租客姓名及地址、欠租情況和所欠金額等等。 取得財物扣押令後,法庭執達主任便可進入相關物業,抄封屬於租客的財物,並將之售賣,以抵償欠租。 簽署租約或租契之後,都必須於簽署後三十日內呈交予稅務局打釐印 (在民事訴訟案件中,沒有打釐印的租約或租契可能不會被法庭接納為證據),而租契亦必須於簽署後三十日內呈交予土地註冊處辦理註冊手續。

發展商在未經小業主同意外,因財務問題將新樓業權按予不同銀行和財務公司、或轉售予其他發展商,他們向法庭申請收樓令,要求數十名小業主遷出。 在重建期間,發展商亦拖欠賠償給舊樓業主的租金津貼。 申請人在提交申請通知書後及已將一份申請通知書的副本張貼一次於欲收回之 物業大門入口的顯眼處 , 亦須將實際管有或居住者通知書的副本連續3天張貼於欲收回之物業大門入口的顯眼處。 但如果是沒有價值的物品,如舊傢俬、舊衣物等,也不可以直接扔掉。

如有需要,執達主任辦事處可代安排私人護衛員陪同執達主任執行有關令狀,以便在成功執行令狀後看守被扣押的財物及實產。 假如拍賣中的最高出價未逹底價,執逹主任將會致電給業主代律師,聽取指示。 如不满意拍賣結果及希望就有關出售事宜作出其他安排,須申請進一步的法庭命令,此舉須另收費。 於送達「遷出通知書」7天後,執達主任便會按業主要求安排覆核及收樓。 正如上文指出,執行命令成功與否其實取決於很多非執達主任辦事處所能控制和在其職責範圍以外的因素,例如在執行地點所發現屬於判定債務人的物品是否有足夠價值等。 審裁處可以在作出決定的一個月內,決定覆核該項決定,並可按其認為足夠的理由,將該項決定作廢、或推翻、更改或維持該項決定。

如你最近收到表格R1A(請參閱以下第 2 段),表格的左上角印有 R1A 申請收樓令 號碼。 會計部計算出應發還的按金餘額和備妥款項後,會通知律師前往領取。 即使上訴的期限或申請上訴許可的期限已經屆滿,但審裁處或上訴法庭仍可在任何時間延展上訴的時限或申請上訴許可的時限。 如果審裁處拒絕這項申請,有意提出上訴的一方可以在申請被拒絕後的14天之內,向上訴法庭提出進一步的上訴許可申請。 除非經本審裁處另行批准,否則非正審申請須以書面形式提出,申請書並須送交司法常務官存檔,申請書的內容主要以表格1為依據。 土地審裁處在行使司法管轄權時,具有與高等法院原訟法庭相同的權力,可以授予衡平法或普通法的補救及濟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