灣景樓凶宅7大分析2024!(震驚真相)

兇手謝陳潤潛逃8個月後於1983年九月中旬落網,兩項謀殺罪成判處死刑。 1983年2月11日富興公司母子被殺案布行老闆娘鄧碧慈(49歲)及其幼子黎明(16歲)在深水埗醫局街139號B地下被劫殺。 1985年2月6日在高等法院經過7天審訊後,兇手姜耀南 (31歲) 裁定謀殺罪成,判處死刑。 1983年2月11日西貢吊鐘洲海床布袋藏屍案死者被收藏在一個布袋,袋口纏有兩塊磚狀石屎,棄屍西貢吊鐘洲對開海床。 警方鎖定男子梁可銘為疑兇,但疑兇案件揭發前便與家人往內地旅行,未幾家人回港,梁則去向不明,最後露面在上海,當年有消息指他轉飛美國投靠親友,至今仍下落不明。

究竟地產代理有沒有責任說明單位是「凶宅」呢? 根據地產代理監管局的指示,單位是否「凶宅」並非《地產代理條例》下地產代理須提供的訂明的物業資料。 但根據《操守守則》,代理需在經營過程中秉持誠實、忠誠和嚴正的態度向客戶提供服務,並在履行職務時也須盡量小心、及盡一切應盡的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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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環境複雜,不論經屋、私人樓宇、村屋、單棟樓、大型屋苑、宿舍、唐樓、祖屋、劏房,本公司的專家也可以為你查詢到香港物業是否有寬頻覆蓋,讓你在添置物業或搬屋前,能夠得到最準確的覆蓋情報。 在香港,假設您有一個親戚/家庭成員,沒有留下遺囑就去世了,而您是遺產執行人。 您並不知道他/她的資產在哪裡,所以你從銀行結單、電子郵件、信件、土地登記逐一開始搜索。 但是,可能有一些保險單、保險箱或證券並不為人知。 這時候遺產僱傭兵Asset Cadet為你打無數通電話,發無數遍電郵給數千金融機構,短時間内將遺產送回家屬手中。

  • 1982年5月6日油麻地榮興祥玉器行劫殺案油麻地廣東道榮興祥玉器行發生劫殺案,匪徒槍擊斃少東鄧光華(35歲)及打傷三人。
  • 1987年2月6日沙田美林邨美槐樓縱火案案發於沙田美林邨美槐樓2108室,疑犯因報復女友騙財而殺人放火,造成兩死三傷。
  • 1989年8月23日馮錦強被陪審團一致裁定謀殺罪成,依例判處死刑(後改囚終身)。
  • 此時,梁雪詩從屋內對他說,永遠不會寬恕他,如他不離開,就會向警員揭露他的「污穢騙局」。
  • 當我看見註冊處上有死亡證紀錄,我們可以要求業主出示死亡證,從中獲知死者身份、死亡日期、地點及死因。
  • 問題是,有些業主未必會即時處理這個手續,有可能在真正進行轉讓時才進行,變相有機會在進行查冊時,業主根本尚未註冊,而在準買家繳付訂金後,才在註冊處中反映出來。

但所謂「盡量小心」及「盡一切應盡的努力」 ,實情也是用「正常人」 認定為合理的情況下進行。 至於坊間提出的另一個做法,就是向銀行查詢「物業估價」,但就必須多查幾間。 因為不同銀行對凶宅取態不一,部份華資銀行傾向對凶宅較保守,網上系統多反映物業價值為「0」、「N/A」或「需致電職員聯絡」。 他們的做法甚至是全層單位也不估價、或上下層單位不估價。 有外資行則百無禁忌,認為凶宅不屬「業權瑕疪」,可照樣做到估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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鄰居經常每日凌晨三時,都會聽到走廊有高踭鞋聲,由樓梯(一說為升降機)一直步行到事發單位附近便消失。 當案件開審時,兇手並不否認殺人,其律師主要提出兇手是在被挑釁下行兇,以此成為減刑理據。 初審時,法官並沒有把此問題留給陪審團商議,10月26日陪審團商議45分鐘後,法官裁定被告謀殺及傷害他人罪名成立,依例判處死刑至被港督特赦為止,但當時香港已停止死刑多時,他實際是被判終身監禁,而傷人罪則判入獄18個月。

後來黃德良入鄧桂英家中行劫被撞破,斬死鄧桂英,斬傷其夫張發喜(35歲)、長女張海晴恩(5歲)及幼女張海恩(2歲,被斬致重傷)。 1981年7月,黃德良被裁定謀殺及嚴重傷人罪名成立,受判死刑。 1980年8月2日旺角道怡園別墅裸屍案旺角道58號怡園別墅發現屍體,女死者被窗簾繩勒死,裸屍床上 。 1980年8月5日TVB藝員高崗被殺事件藝人高崗與警員鄭沛錕爭執,過程中中槍身亡。 灣景樓凶宅 1980年8月9日華富邨命案黎健業於華富邨誤殺陳偉德(17歲)。 1980年9月13日黃大仙上邨兇殺案案發於黃大仙上邨12及14座間的黃大仙道,男子林貴明(46歲)遭包括廖少泉(35歲)在內的三名兇徒追斬,事主最後因肝臟被斬至破裂,大量出血致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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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發地點位於卑路乍街26號5樓香港置地員工宿舍,死者包括:在置地任職保安的男戶主謝元方(55歲)、妻楊惠儀(42歲)、長子謝偉文(20歲)和次女謝霍冰(14歳)。 康海棠1989年9月20日被捕,審訊後四項謀殺罪全部成立,被囚終身。 1989年6月13日深水埗越南難民營命案深水埗越南難民營內,兩名越南人發生爭執。 1989年6月21日東堤小築雙屍命案失婚女子張慕玲(35歲)身穿紅色唐裝衫褲、腳踏紅色繡花鞋,先殺死自己的兒子,再於東堤小築15號C座一樓渡假屋單位內上吊自盡。 1989年6月22日張三古被殺案黎鴻偉(16歲)與朋友在筲箕灣道夜店消夜時因「互覷」與另一幫青年發生爭執打鬥,黎鴻偉一方不敵敗走。 灣景樓凶宅 黎鴻偉回家取刀後折返報復,將其中一名男子張三古(17歲)狂斬九刀致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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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香港,凶宅包含「發生地」,「受傷地點」以及「陳屍地點」。 1984年9月2日上環荷李活道太榮樓情殺案案發於上環荷李活道太榮樓3樓,女子梁秀瓊(19歲,剛考獲空姐)被殺死,其男女胡偉志(27歲,髮型師)被控謀殺罪成,依例被判處死刑。 1984年9月19日大窩坪臨屋區命案殺人後肢解,棄屍大窩坪道近澤安邨路邊時被警察撞破。 臨屋區已拆卸成為歌和老街天橋及澤安駕駛考試中心的一部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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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香港,地產代理監管局有規定,地產仲介在交易中作出欺詐或失實陳述,會遭受紀律處分,包括罰款,最嚴重可被撤銷牌照。 因此,若買家向仲介詢問單位是否為凶宅時,仲介有責任和義務告知實情。 上址為事故單位,三年前曾發生跳樓命案,早前曾透過拍賣行拍賣,開拍底價為690萬元,惟錄流標,故轉由地產代理放售,最終以拍賣底價售出。

林聽到有人說「殺了他」,然後聽到張尖叫,張其後不治。 謝陳王三人逃走時斬傷林佩然的頭部,導致大量流血。 林佩然同日到醫院求醫,受傷的陳和王亦到同一所醫院,林候診時認出陳,陳及王被捕。 謝偉明、陳榮兆、王建成被裁定謀殺及蓄意傷人罪成,判處死刑。 至1993年香港正式廢除死刑,三人最後以終身監禁代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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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主因腦幹嚴重受創而當場斃命,至同日下午才被其13歲男孫(即兇手兒子)發現。 黃世偉1988年8月被判死刑,後改判終身監禁。 改編作品:香港電台實況劇《鐵窗邊緣:給死者的信》。 灣景樓凶宅 1985年3月28日長沙灣港府工廠大廈命案獨居於大廈梯間的搬運工人李明(51歲)大廈外空地於被兩名男子以三角銼襲擊,腹部受傷致死。 1985年4月6日和富中心吊櫃藏屍案於4月6日,在北角和富中心五樓C座揭發吊櫃藏屍。

1989年9月6日荃灣配水庫山坡男屍案9月6日在荃灣配水庫旁山坡草叢發現男屍,死去不足一年。 1989年9月25日利東邨瘋漢燒死室友案居住於鴨脷洲利東邨某座「劏房」單位的64歲老翁李勝其,與素有積怨的室友林錦泉因小事而互相口角,及後李氏突然將火水爐棉芯拋向事主並點火,導致事主被燒至重傷,送院後不治。 次年,兇手被判誤殺罪成立,判處無限期醫院令(即終身監禁且不得假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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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1年11月22日警員鄭東昇案警員鄭東昇 (29歲) 被埋屍元朗白沙村農場的山坡上,佩槍失去。 警方隨後拘捕五名男子,一人因轉做污點證人被豁免起訴,其餘四人當中,何義宗、梁志雄兩人謀殺罪成,被判死刑;另外陳德光、譚桂源兩人誤殺罪成,各判10年。 灣景樓凶宅 不過何義宗、梁志雄和陳德光三人要求上訴得直,何、梁二人改判誤殺罪成,監禁6年;陳德光則減刑至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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兇手(姓歐,35歲)打劫死者,因恐被認出而殺人滅口,狂斬死者22刀而致命。 被判無期徒刑的兇手1998年在監倉上吊自盡。 命案大廈已拆卸重建成為柏軒Parkes Residence。 1981年7月2日樟樹灘布袋雙屍案鐘錶商盧榮昌(31歲,香港鐘錶業總會顧問)於7月2日在尖沙咀彌敦道鬧市被人綁架,他的僱員李景偉(25歲)受託攜款贖參,結果兩人同被殺害,屍體被放進布袋,棄屍在大埔樟樹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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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0年3月9日汝州街姐妹花雙屍案兇手羅永康(23歲)在汝州街243號2樓勒死黃少春(23歲),殺死妹妹黃少玲(17歲)。 1980年4月5日土瓜灣道水箱藏屍案有黑社會和勝和雙花紅棍背景的死者鄧英傑(33歲)擬侵吳旭泰其妻梁玉芳,吳警告鄧不要再騷擾,兩人初則口角,繼而動武。 鄧英傑被碎屍後棄置到土瓜灣道17號大廈天台的沖廁鹹水箱內。 1985年1月,屍體被修理沖廁鹹水箱工人發現,吳旭泰與梁玉芳被捕,吳旭泰承認所有控罪。 1985年7月4日,陪審團一致裁定吳旭泰殺罪名不成立,無罪釋放。 此案發生後四個月,在牛池灣垃圾站發生一宗與本案犯案相似的港大女学生陈玉玲案,警方懷疑兩宗命案是同一名兇手所做的,至今仍未偵破。

  • 翌年,被告誤殺罪名成立,依例判處一輩子羈留於小欖精神病治療中心(等同於無期徒刑且不得假釋)。
  • 雖然「死亡證」會列出死者的死亡地點及原因,但準買家也只能透過內容作出估算。
  • 利嘉閣按揭代理董事總經理黃詠欣表示,一般而言,任何住宅單位內,如有人非自然死亡,該單位會被視為凶宅。
  • 1982年12月16日觀塘順安邨停車場撕票案一名孕婦被綁架,孕婦被困車尾箱窒息死亡,兇徒更向屍體頭部開兩槍。

1980年代香港命案列表記錄於1980年至1989年在香港發生過涉及人命的案件,包括謀殺及誤殺等他殺命案,每宗案件必須列明資料來源;而一般的因自殺、疾病、天災、意外等導至死亡的案件則不在此列。 此列表可能並不完全,尚有大量案件由於年代久遠,資料不完整而未被記錄。 另一種辦法是可以查土地註冊處的資料,俗稱“查冊”。 一般如果單位業主過世,註冊記錄會有「死亡證」,通常可以看到死者的死亡地點及原因,買家可從中看出端倪,往往跳樓者的死亡地點為大廈平臺,死亡原因多為「內臟移位、頭蓋骨爆裂」。 但需要注意的是,查冊只能查出業主是否過世,如果租客死亡是查不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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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其後破案,兇手是一名風師水,兇手行兇後更把單位佈置成自殺假象,並掠去130萬港元。 凶宅禍及鄰居,買家不知情而購入可能引致損失。 2013年,元朗洪水橋雅珊園一個低層單位發生燒炭自殺命案,令同層單位無法獲銀行承造按揭,據傳媒報道,有新婚夫婦2年後買入該單位後,才發現銀行拒絕提供按揭貸款,最終撻訂,損失數十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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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來說,若最終銀行願意估價也可繼續申請按揭,但可能在估價上未必估足,故準買家要有一炮過找清的心理準備。 更重要一點,如果死者根本並不是「註冊業主」,只是單位的租客,租客在單位內過身在查冊時並不會反映出來。 例如轟動一時的九龍灣德福五屍命案、康怡烹夫案,只因死者全屬租客,註冊文件未能反映。 如果本身單位是以「長命契」 的方式持有,只要在生持有人把「死亡證」在土地註冊處上註冊,已可繼承遺產,同時可以避過印花稅。 問題是,有些業主未必會即時處理這個手續,有可能在真正進行轉讓時才進行,變相有機會在進行查冊時,業主根本尚未註冊,而在準買家繳付訂金後,才在註冊處中反映出來。 若果物業屬「分權契」,物業是以遺產方式來承辦就未必會把死亡證註冊上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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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在313室單位的趙先生,目睹兇手入屋的情景,並聽到梁母呼救聲,立即打電話報警。 警方及救護員來到時,急忙把梁家三母女送往瑪嘉烈醫院搶救。 梁家兩名女兒已證實死亡,梁母則送往深切治療部。 事實上,除了上述直擊的「沙田第一城」放盤外,我們過去也曾報道過一些購買凶宅疑雲的奇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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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置上最貼近馬鐵站,大約步行五分鐘已能前往。 業主開價388萬元,相當呎價12,000多元,較現時沙田第一城類近兩房單位550萬,低了接近三成。 據悉,該單位現時交給多間地產公司同時放售,有地產公司在網上放售時介紹稱,單位業主不會安排「睇樓」,如有意購買,必須財力豐厚,因一般銀行也拒絕做按揭。 該單位是C座的中高層單位,單邊內園景,建築面積為625呎,實用面積為556呎。 受案件影響,當時同層的單位即時跌價超過20%,銀行也不肯為該層單位做按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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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2年7月2日雨夜屠夫林過雲夜班的計程車司機林過雲在雨夜犯案,殺害4名女性,包括:於1982年2月3日謀殺女子陳鳳蘭,同年5月29日謀殺女子陳雲潔,同年6月17日謀殺女子梁秀雲,同年7月2日謀殺女子梁慧心。 1983年4月8日,林過雲被裁定四項謀殺罪名成立,依例判處死刑。 改編作品:亞洲電視節目《香港奇案之霧夜屠夫》;電影《羔羊醫生》;亞洲電視劇集《香港奇案實錄:雨夜狂屠》。 案發日期案件簡介1981年1月28日慈雲山東陽村木屋少女被殺案一名女子被殺,其兄被兇手打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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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編作品:2000年代有網上電台主持在網上以此為題材改編成鬼故小說,後又改編為舞台劇。 有一些同層的鄰居因太害怕而紛紛搬走,房署後來安排其他輪候房屋的人士入住這單位,但所有人在入住不久後都申請調離。 後來房署為免引起居民恐慌,決定把這凶宅及毗鄰單位改建成電錶房,並用水泥永久封上。 2012年初,再有居住在樂景樓街坊,聲稱在該層垃圾房外看見女子黑影,使漸被人遺忘的鬧鬼事件再成為網民熱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