例如閣下在東莞擁有一個單位的話,不管閣下在香港或東莞居住,那單位的繼承一般不受香港法律所管轄,而是受內地法律所管轄;同樣,如果單位在本港的話,即使閣下長年在東莞居住,一般來說,那單位的繼承是受香港法律所管轄。 申辦前,建議可與機關確認應備文件,或者您可以透過👉不動產移轉小幫手查詢不動產繼承流程、辦理地點與檢附文件等資訊。 因此婚後沒子女、父母也離開了,但是有兄弟姊妹,這人的遺產就變成配偶拿走一半,剩下一半由他的兄弟姊妹拿走平分,配偶無法繼承全部遺產。
- 在剛剛提到新北市沒有辦理繼承的案件當中,單筆最貴的不動產是在「二重疏洪道重劃區」內,三重區五谷王段頂文一街、二街附近一塊 381 坪的住宅區土地,公告現值高達 2.6 億元。
- 申報時要檢附社政主管機關核發之重度、極重度之身心障礙手冊或身心障礙證明影本,或精神衛生法第19條第1項規定之專科醫師診斷證明書影本。
- 1.節稅提醒:新所有權人如符合自用住宅用地要件,記得向地方稅稽徵機關申請以特別稅率課徵地價稅,可以繳比較少的地價稅。
- 台灣第一位女棒球主審劉柏君,用堅定不移的信念與行動,改變球場先入為主觀念 用堅定不移的信念與行動,她改變了球場上先入為主的觀念,她更期許也期待台灣能夠有裁判學校。
- 但是,如果受贈人跟被繼承人間在他死亡時已沒有上面所說的親屬關係時,那麼就不必併入遺產課稅。
拋棄繼承有時間限制,當繼承人必須要在得知可以繼承的3個月內,向被繼承人住所的地方(少年及家事)法院,提出書面聲請狀及相關資料,逾時就無法辦理。 配偶vs.第四順位:扣掉夫妻剩餘財產分配1,200萬後,剩下的配偶先得2/3,也就是800萬,剩餘400萬再平均分給第四順位繼承人,比如兄弟2人各得200萬;如果配偶不在世,第四順位繼承人依人數自行平分那2,400萬。 配偶vs.第二順位:扣掉夫妻剩餘財產分配1,200萬後,剩下的配偶先得一半600萬,另一半600萬再平均分給第二順位繼承人,比如父母各得300萬;如果配偶不在世,第二順位繼承人依人數自行平分2,400萬。
土地遺產分配: 父母想留房給子女,怎麼做才能省點稅?專家教1招最佳方法,省下巨額贈與稅
另外,持有人亦可將聯權共有人轉為分權共有,通過律師樓以文書處理,藉通知方式由一名聯權共有人將通知送達其他聯權共有人。 土地遺產分配 土地遺產分配 俗稱長命契的聯權共有,其概念是在世者的聯權共有人可以優先承繼業權,最長命的人,物業的全數權益便會全部歸他所有。 同時由於要證明聯權共有人死去, 必須於土地註冊處處註冊死亡證;聯權共有人不可以遺囑把業權贈於在生者。 被繼承人沒有子女沒關係,根據前一段的繼承順位,遺產會一直依順序往下找尋繼承人,只要順位上有人存在,就不會發生無人繼承的狀況。 在經最高法院93年度台上字第2609號民事判決從目的性解釋民法第1164條之後,已貫徹民法第1164條公同共有遺產分割自由之原則,繼承人可以隨時請求終止公同共有關係。
1.千萬不要單以學業成績的好壞做為分配標準,很多時候,成績好不代表這位子女一定比其他手足優秀,更何況,這樣的結果很可能是以其他兄弟姊妹犧牲時間金錢為代價換取來的。 對待子女的態度,不應該跟就業一樣有學歷迷思。 公同共有人如想處分公同共有物(例如房屋、土地)必須全體共有人同意才可以為之。 另外公同共有關係下,每個人的持分比例並不清晰,未必一概是按照應繼分的比例分配之。 常見的情況是配偶和小孩按人數均分,例如繼承人有1位媽媽2個小孩,就是每個人有3分之1的不動產持分,銀行裡面的存款就是按人數平分。
土地遺產分配: 民法成年年齡下調至18歲,何時生效?有哪些影響?
至於香港法律方面,閣下可訂立遺囑(俗稱「平安紙」)列明如何分配閣下的財產。 一般而言,閣下可以自由選擇把財產留給您的親人,亦可留給其他人,包括朋友或慈善機構。 閣下可以仔細訂明某某財產留給某某人,亦可籠統的訂明多少成的遺產(例如多少成的股票或金錢)會留給某某人。
若100萬元分配後仍有剩餘,就會對分給死者的配偶及父母。 當找地產代理放售時,為證明物業承繼人的身份,需提供已故共有人的死亡証正本,以及提供遺產承辦文件,如有立遺囑則提供遺囑認証,若無立遺囑則提供遺產管理書。 實務上可由一位或多位繼承人為原告,以其他繼承人為被告,依家事事件法第70條之規定向被繼承人死亡時住所地的法院,或主要遺產所在地的法院,提起遺產分割民事訴訟。 需注意的是,向法院提起遺產分割訴訟,必須針對被繼承人之「全部」遺產為遺產分割,包括不動產(土地、建物)、動產、存款、股票、債權……等等皆須全部一起為遺產分割才可以,而不可只選擇某一特定物。 繼承事件中,常發生繼承人中有一人或多人不同意依民法繼承編應繼分規定,而使得全體繼承人不能辦理遺產分割登記。
土地遺產分配: 第一種繼承方式:公同共有繼承
如果你急需用錢以支付殯殮費或提供生活費給死者生前所供養的人,或遺產全部只包含金錢而數額又不超過50,000元,你亦應依照民政事務總署所印發的有關小冊子內的程序尋求協助。 土地遺產分配 如果他曾單獨或聯同他人租用了銀行保險箱,你便應依照民政事務總署所印發的有關小冊子內的程序,申請檢視保險箱,清點箱內的物品和取出死者的遺囑(如有的話)。 土地遺產分配 民法767條-1分鐘法條解釋,搞懂物上請求權樣態、要件與時效物上請求權是民法重要概念之一,分為三種樣態,你知道是哪三種嗎?
四、稅捐:「遺產稅」的應納稅額,是按被繼承人的「遺產總額」,減除「免稅額」及各項「扣除額」後的「遺產淨額」,再乘以稅率10%計算而來。 須提醒的是,被繼承人死亡前二年內贈與配偶、子女、孫子女、父母、兄弟姊妹、祖父母,及其親屬配偶的財產,一樣得併入遺產總額課稅。 申請人須向遺產承辦處提交支持申請的文件,以證明有權獲得遺產承辦書,例如死者的死亡證明書、死者的遺囑正本及副本 (如適用) 、證明死者與申請人之關係的文件,例如結婚證書、子女的出生證明書等等。 申請人須簽署一份遺囑執行人或遺產管理人的誓章,申請人亦需要準備及簽署一份核實資產及負債清單的誓章,以及一份死者於去世當日在香港之資產及負債清單。
土地遺產分配: 辦理土地繼承前,你是否也有這些問題?
透過國稅局發函查詢死者存款、保管箱、投資理財帳戶、上市櫃及興櫃股票、短期票券、期貨部位、壽險保單、基金及信用報告、金融機構貸款及信用卡債務等,一次申請即全部清查(免費)。 申請時地址務必確認寫對,否則怕無法收到回函。 為避免超過土地遺產繼承期限辦理而被課處罰鍰,對於未辦繼承逾4個月者,還會再次通知儘速辦理繼承土地登記。 繼承人遲遲不辦繼承登記的原因眾多,除了繼承人意見不合,導致不願登記的僵局以外,也有許多案例是因為不知道長輩有遺留遺產,甚至忘記而疏忽了繼承登記等。
由於特留分是對於有繼承權人的最低保障,在比例上會比應繼分要來得少,如果遺囑中針對繼承人可以分配的財產金額低於特留分的話,繼承人還是可以主張自己最少要繼承到特留分所規定的金額。 在香港,自1971年10月7日起,男士再不可納妾。 但根據第73章《無遺囑者遺產條例》第13條及附表1,在這天之前所立之妾,仍然有一定繼承權。 總括來說,閣下的妾侍(或妾侍們)可分得閣下大約三份之一或六份之一的財產,分得多少財產,視乎閣下是否有其他親人尚存。
土地遺產分配: 第八部分 申請授予書應該注意甚麼?
谷友個案屬於「有遺囑」的一類,其丈夫生前訂立一份遺囑,委託她成為「遺產執行人」。 在整理資產時,她知道丈夫購入一份屬於事故身亡後、保險公司可協助清還按揭貸款的保險,但她不知道丈夫在訂立保險過程,丈夫是得知自己生病才購入保險,若是的話,又有沒有向銀行申報? 抑或丈夫一早作出未雨綢繆打算,所以對於保險公司會否受理賠償,她不敢太過樂觀。
因為這牽涉到更複雜的法律問題,無法簡單說明清楚,在此就先不討論。 至於一般金融機構(例如農會、銀行、郵局),不論是何種繼承方式,在繼承人沒有親自到場的情況下,幾乎都會要求出示印鑑證明(不過每一個銀行,甚至分行可能做法會有差異,建議親自打電話去分行詢問)。 但請注意,實務上,送給地政事務所的遺產分割協議書必須蓋印鑑章,否則地政事務所是不會給予登記的。 然而,遺產分割協議書只要繼承人都有簽名(或蓋普通章),其實就已經發生法律效力,事後如果有人不依照協議書履行,是可以提告要求履行的。
土地遺產分配: 第十七部分 服務承諾
總結來看,巴菲特說,投資人真正需要的是不要理睬大眾的恐懼與貪婪,而要把注意力集中在幾個簡單的基本面上。 土地遺產分配 年齡排序是既定的,無法改變,若年紀大就要多得,等於這些子女一出生就注定了會有不公平待遇,這叫年幼的子女情何以堪! 年長的子女有照顧到弟妹,多給一些是合理的,但不要單純因為年紀大就多得。
總之,一般情況下配偶都分得到,但不是全部獨占,而是要跟順位繼承人一起分。 土地遺產分配 若被繼承人事先有遺囑做遺產分配,需要注意的是否有違反特留份的規定,若符合特留分規定且遺囑的做成有效,則依遺囑做分配。 2.可以考慮以遺產增值貢獻度為分配標準,例如遺產是因為某位子女的努力而增加的,或遺產中的房子房貸主要是由某子女所繳納的,在分配時可以考慮分配較多的比例給這些子女。 至於貢獻度較高的子女可否在繼承的時候要求其他繼承人返還或交付因其貢獻而得的遺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