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台漏水責任2024詳細懶人包!(小編貼心推薦)

某些防水材料可抵受風雨侵蝕及陽光暴曬,另一些則需要水泥批盪或瓷磚飾面保護;除此之外,有些材料則較具彈性,適用於有較大伸縮移動的天台結構上。 在鋪設防水物料後,可進行浸水測試,以證明其防漏功能。 頂尖渠務工程公司提供專業優質之通渠及渠道維修服務,公司設備優良齊全,各師傳專業年輕,擁多年渠務經驗,及勇於面對挑戰及解決難題。 本司秉承傳統以專業、有良心及以客為本之獅子山精神服務香港市民,絕不花言巧話,賣弄專業。

更嚴重是,滲漏問題一直由睡房延伸至客飯廳天花,原本鋪上的牆紙出一個個小氣泡,界開才望發現有裂紋,近期還惡化至窗邊也有裂紋及滲水。 他多番向法團要求別找清維修公司的尾數,以保留資金作處理漏水問題,怎料法團卻在不知不覺間已找清尾數,現時陳先生只能獨自處理。 滲水大多是由欠妥的水管、衞生設備或排水渠管滲漏造成,通常簡單修葺工程便可糾正。 業主應直接聘請建築技術人員或持牌水喉匠,確定滲水原因,迅速加以修理。 請參考由食物環境衞生署及屋宇署組成的聯合辦事處(聯辦處)編印的「自行勘測滲水」小冊子內的檢測方法。

天台漏水責任: 家居保險保障範圍

立法會房屋事務委員會副主席麥美娟則批評滲水辦如得悉有單位疑日久失修,應盡快轉介屋宇署跟進,而非以濕度不足為由了事。 九龍城有唐樓單位天花滲漏經年,大片批盪經常如雪片飄墜,住戶需在室內搭篷遮擋。 近日唐樓的天台更出現僭建物,該單位的牆身旋即出現裂縫,住戶一再向由食物環境衞生署及屋宇署合組的滲水辦反映問題,卻獲回覆指懷疑滲水位置不達標,拒絕跟進。 專家指部分滲水雖屬間歇性,但加上僭建物,恐會影響樓宇結構。

要釐清大廈外牆的維修責任及業權,小業主可翻查大廈公契。 在大廈外牆附有業權份數的情況下,可以由發展商首先代小業主(法團或管理公司)持有相關業權直至全部單位賣出,才將業權退還法團或管理公司;亦可由發展商擁有外牆的業權份數並獨享外牆的使用、佔用及享用權。 假如聯合辦事處認為個案涉及違例,處方人員可進行基本測試,如檢測單位內的喉管和衛生設備,並按需要聯繫樓上或毗鄰單位的住戶,進行更多測試,如色水測試、水錶流量測試、喉管反向壓力測試及濕度監測等,以調查滲水源頭。 聯合辦事處提供一站式服務,處理樓宇滲水投訴,負責執行香港法例第132章《公眾衛生及市政條例》的相關條文,制止滲水情況。 如滲水發生在私人物業,業主應先查出原因,如情況許可,便應與相關住戶和業主合作,進行維修。

天台漏水責任: 家居保險個人財物保障包括什麼?

例如屋宇署會按《建築物條例》(第123章),針對樓宇及排水渠失修問題;而水務署則按《水務設施條例》(第102章),制止浪費食水的情況。 滲水辦會在舉報後6個工作天內聯絡舉報人,並安排工作人員到樓宇進行檢查。 工作人員會在懷疑滲漏的單位進行檢查和測試以確定源頭,在有關單位的業主或住戶合作的情況下,通常可於90天內完成調查,完成後可以向有關人員及機構索取報告。 滲水辦會在接獲舉報後6個工作天內聯絡舉報人,並根據《公眾衞生及市政條例》(第132章),派人調查單位有否違反法例的規定。 一般會在懷疑漏水單位進行色水或紅外線測試,嘗試確定滲水源頭,通常可於90天內完成調查。 視乎情況亦可能有機會需要作出多次測試、收集多個樣本,業主應盡量配合,否則滲水辦有權向法庭申請手令,強制進入單位。

  • 滲水大多是由欠妥的水管、衞生設備或排水渠管滲漏造成,通常簡單修葺工程便可糾正。
  • 若情況未有改善,食環署可根據《公眾衞生及市政條例》(第132章)向有關人士發出「妨擾事故通知」,要求在指明的期限內減除有關妨擾事故。
  • 如滲水構成衞生妨擾,聯辦處會根據《公眾衞生及市政條例》(第132章)的相關條文行事。
  • 一般需要較長時間處理的個案,主要是由於一些重複或間斷性的滲漏情況,以致聯辦處要持續進行調查及監察。
  • 如果不想走到賠償一步,一旦確認自己單位為漏水源頭,為己為人,業主就應負上責任,盡快委聘合資格的維修公司、師傅處理。
  • 維修工程完成後,再要求承建商進行測試,確保並再沒有滲漏才接受工程峻工。
  • 樓宇火險(即樓宇結構保險)顧名思義主要是為「樓宇結構」買保險,是指一般樓宇建築結構及業主收樓入伙時已有的裝修,如牆身、地板、天花及門窗等。

如果懷疑滲水是源自樓上或毗鄰的單位,你應盡快與有關業主商討,要求協助檢驗找出滲水源頭及進行維修工程。 有關業主應聘請建築技術人員或持牌水喉匠,鑑定滲水源頭及加以修理。 有關檢測方法可參考由屋宇署及食物環境衞生署聯合辦事處所編印的 「家居滲水簡易測試」小冊子。 此外,你亦可向大廈或屋苑的物業管理公司或業主立案法團尋求協助;必要時可聘請建築和法律顧問,根據大廈公契內容要求負責人士改善滲水,甚至以法律行動向對方提出索償。 導致樓宇滲/漏水的原因甚多,但一般而言,滲/漏水大都是由損毀的供水管、衞生設備或排水渠管造成。 它可能是樓上、毗鄰或本身單位喉管失修所引起,也有可能是經由公眾地方如天台或外牆等滲入。

天台漏水責任: 法律熱門新聞

公證行經調查後,如果有足夠證實顯示漏水源頭屬於懷疑單位,就會向法庭舉證,入稟追討賠償。 聯辦處獲授權執行《公眾衞生及市政條例》(第132章)的相關條文。 在確定構成衞生妨擾的滲水源頭後,可發出「妨擾事故通知」予有關人士,規定在指明期限內減除妨擾,否則有關人士會被檢控;一經定罪,最高可處罰款10,000元,另加每日罰款200元。

儘管如此,聯合辦事處會勸喻大廈業主立案法團安排檢查其大廈天台或外牆的狀況及進行所需的修葺工程。 如有需要,聯合辦事處亦會把個案轉介屋宇署以處理樓宇安全的問題。 如懷疑滲水源自樓上或毗鄰單位,應盡快與有關住戶商討,要求調查滲水原因和進行維修工程,解決滲水問題。 必要時聘請建築專業人士或法律顧問,根據大廈公契條文要求負責人士停止滲水,甚至提出索償。

天台漏水責任: 樓上單位的入牆水喉、防水設施

假如無法與鄰居協商解決滲水問題,你可以向由屋宇署及食物環境衞生署成立的聯合辦事處求助,聯合辦事處會就滲水投訴作出初步調查;若滲水構成衞生妨擾,聯合辦事處便會根據《公眾衞生及市政條例》的相關條文處理。 如有需要,亦會轉介個案予屋宇署或水務署 天台漏水責任 (例如屋宇署會按《建築物條例》,跟進樓宇結構安全及外牆排水渠失修問題;而水務署則按《水務設施條例》,跟進浪費食水的情況 )。 若滲水是輕微或間歇性,而調查未能找出源頭,政府的介入行動便會終止。

建築物

由於這些業權持有者通常未必能即時就問題進行處理,小業主難免忍受較長時間的滲水情況。 地政總署回應指,2011年9月大廈天台防水層屬大廈公用部分,為解決12樓的滲水滋擾,政府負責一次性天台防水層維修工程及費用,防水層日後的維修及費用,需由業主立案法團負責。 而調查滲水起因需於石屎樓板表面進行測試及檢查,但屋內假天花屬私人業主財產,因此需要由有關業主打開所有假天花,局方才可進行全面檢查,包括用紅外線探測工具進行檢測。 署方又表示,地政總署有需要圍起其管理的天台部分以確保不會被非法佔用,定期視察時並沒發現天台部分有渠口污穢及淤塞的情況。 由天雨經大廈天台、平台、露台、外牆或窗戶所引致的滲漏,以及供水喉管破損引致滲水,在正常情況下,皆不會構成公眾衞生的滋擾問題,聯合辦事處不會引用《公眾衞生及市政條例》(第132 天台漏水責任 章)採取執法行動。

天台漏水責任: 家居保險及火險的常見問題

(第三項)不能即知之瑕疵,至日後發見者,應即通知出賣人,怠於為通知者,視為承認其所受領之物。 除非契約有特別約定「保固」的時間,否則在漏水的案件,一般會回歸民法的規定。 精英師傅防漏水工程適用範圍除了日常家居之外也非常廣闊 天台漏水責任 例如:住宅、公寓、學校、美容院、酒店、餐廳、辦公室、車房、醫院、診所等…

他們就可透過「鹽度計」作出分析,如果水源屬於鹹水的話,水份會有鹽份所出現。 如確定滲水源頭,將向有關人士發出「妨擾事故通知」,規定在指明的期限內減除妨擾,否則有關人士會遭檢控。 經手過上百件訴訟案件,專長為不動產、商務契約、勞資訴訟/非訟事件,刑事吸金/詐欺案件,深刻瞭解到法律跟買保險是一樣的,好好安排,有備無患。 民法第356條:(第一項)買受人應按物之性質,依通常程序從速檢查其所受領之物。 如發見有應由出賣人負擔保責任之瑕疵時,應即通知出賣人。 (第二項)買受人怠於為前項之通知者,除依通常之檢查不能發見之瑕疵外,視為承認其所受領之物。

天台漏水責任: 《公眾衛生及市政條例》( 香港法例第 132 章)- 食物環境衛生署

詹Sir指,樓上漏水到下面單位是常見的問題,業主找食環署投訴,但好多時不了了之。 天台漏水責任 「經常見到呢種情況,搵唔到原因就Close 天台漏水責任 file,幾乞人憎㗎。」他稱,因有時試色粉未必有用,滲水辦是假設裂紋漏水的地方是比色粉分子大,但往往都是(比色粉分子)小,所以試出來都是無結果。 很多時住客都未必想自己處理滲水、漏水問題,第一怕尷尬,第二怕存證有錯漏,最終自損利益。 此時,住客可致電1823,或到1823網站提出投訴,向食物環境衞生署和屋宇署成立的聯合辦事處(俗稱「滲水辦」)尋求協助,由滲水辦派員上門進行勘測。

樓下

天台防水層的保養維修不可忽視,每個大廈天台,就如一把大傘子,為整幢大廈遮風擋雨。 Tips:發生事故或意外時,應在安全情況下第一時間為損毀的物件或區域拍攝照片及影片,並於期限內提交索償申請,一般為30天內。 如對要提交的資料有任何疑問,最好諮詢保險公司,以免因漏交文件而賠償不足或不受理。 專家利用儀器對天花的樓板輸入微波,令石矢內積存的水分子產生振動(及微波反射),便能準確找出積水的位置和水道。 假設一塊樓板有一半是屬於樓上地台,另一半是屬於樓下天花,如果儀器發現水份是來自樓上地台的範圍,即可證實漏水責任在於樓上。

天台漏水責任: 管理公司採取行動

翻查數據,原來滲水辦接獲個案中,僅約 17% 能確定滲水源頭。 水有流動性,滲漏情況可能是重重因素,日積月累下造成。 如不幸為地板與天花之間的防水層未做好或年久失修,重做防水乃一大工程,源頭單位最好先向負責單位家居保險的保險從業員查詢如何處理,並了解第三者責任條款保障下所須承擔的責任。 見到有顏色後,苦主可與管業處及源頭鄰居三方商討解決方案,以及賠償事宜。 屋宇署資料顯示,滲水一般成因為供水管損毀、衞生設備或排水渠管破損所造成,維修工程並不複雜,可託管業處介紹可信的水喉匠修理。 為維持良好的鄰舍關係,避免輕率指控鄰居造成你的財產損失,而最終若向滲水辦投訴亦更有理據,如大廈採用隱藏式食水管,你應保險一點,在自己的居所內進行簡易測試,看看食水管是否有滲漏情況。

費用

工 程 展 開 數 星 期 後 , 她 收 到 工 人 通 知 , 單 位 通 往 天 台 的 樓 梯 及 主 人 房 洗 手 間 牆 身 出 現 不 明 水 印 。 阮 太 慌 忙 了 解 , 懷 疑 水 印 源 於 天 台 防 水 層 滲 漏 , 認 為 應 屬 樓 宇 結 構 性 問 題 , 遂 透 過 管 理 處 要 求 發 展 商 維 修 。 基本的測試方式有紅外線熱成像儀檢、兩針型濕度計檢測、鹹水測試等等。 陳先生把設於睡房的入牆衣櫃拆走,在裂縫上動手鑽一個小孔,利用飲管及棉條把水引導入水樽內。

天台漏水責任: 外牆滲漏

通常情况下,五年保修期满后发生的维修费用应由全体业主和使用人分摊;如果开发商在销售时已经将天面分割给个别顶层业主使用,业主或使用人应自行承担其使用范围内的天面维修费用,其余公共部分则由全体业主或使用人分摊费用。 你有冇買家居保, 有就call 保險公司, 如果冇, 你可以比信法團, 要求賠償, 如果唔賠, 可以告法團. 經過調查並證實源頭後,滲水辦可發出「妨擾事故通知」規定有關人士在指明的期限內減除妨擾事故,若不遵從的話可以提出檢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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裝修涉及水喉工程,一旦疏忽,可能為單位造成前所未見的滲水、漏水問題。 一般信譽良好的工程公司,完工後會自發做一次驗收,故裝修後出現滲漏的情況應該較罕見。 但為求自保,如自己的單位剛完成裝修,最好跟第1步至第3步自行驗檢一次(色水或殘留痕跡,落色素前須尋求鄰居同意)。 假使鄰居單位剛好竣工,你也應該在鄰居入伙起計的一個月留意一下自己屋企會不會慢慢出現水漬。

天台漏水責任: IX. 維修/保養的責任

其次,如滲漏情況不算嚴重,對住客不會造成滋擾,滲水辦會終止調查,而不作出任何判斷。 當然,水患問題可大可小,到水漬愈變愈大,可能一發不可收拾,短時間內引致石屎剝落,鋼筋外露等嚴重問題。 民國100年考取律師資格後,在臺灣、北京、上海、新加坡及香港從事法律實務工作,主要處理公司組織架構、勞僱關係及仲裁程序,執業以來經手超過百間上市、未上市公司之相關爭議。 訴訟方面擅長處理家事及繼承案件,自107年獨立創設喆律法律事務所迄今,已辦理超過500件上述類型案件,成功協助當事人爭取法律上應有的權益及保障。 訴訟方面擅長處理家事及繼承案件,自107年獨立創設喆律法律事務所迄今,已辦理超過500件上述類型案件,成功協助當事人爭取法律上應有的權益及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