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易僱傭合約2024懶人包!專家建議咁做…

因此,在計算最低工資時,就非工作時數而支付予僱員的款項(如:休息日薪酬、假日薪酬、年假薪酬、產假薪酬、疾病津貼等),同樣不算作支付予僱員工資的一部分。 根據《僱傭條例》,工資的定義包括佣金(屬於賞贈性質或由僱主酌情發給的佣金除外)。 因此,除屬賞贈性質或由僱主酌情付給的佣金外,所有佣金均屬工資並須按《僱傭條例》的規定而支付。 勞資雙方在沒有抵觸法例的情況下可藉僱傭合約協定佣金的計算及支付方法。 簡易僱傭合約 根據上述案例,如僱主曾經以說話或其他行動表示,儘管有關合約會被終止,但雙方的僱傭關係仍會保持,則那一連串少於24個月的僱傭合約仍會一併被視為單一的合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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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如只是單方面預期僱員會於小休後返回舊工作崗位,便不足以證明僱傭期沒有被中斷。 僱傭雙方都必須作出安排,才可維持有關僱傭期。 簡易僱傭合約 這會涉及複雜的法律爭議,閣下應諮詢律師後才下定論。

簡易僱傭合約: D. 假日 / 年假 / 病假 / 產假以及有關的工資繳付

在此情況下,僱員應該在分娩日七天內通知其僱主有關的分娩日期,並通知其僱主她打算放10個星期的產假。 僱主如未能在向其僱員發放法定假日、另定假日或替代假日;或未能向其僱員支付假日薪酬,會被檢控。 閣下可以拒絕這樣的指令,因為僱主並不能強迫僱員在休息日工作,除非在機器或廠房失靈或在任何不能預見之緊急情況下,則屬例外。 可是,僱員可以自願地選擇在休息日工作(18歲以下在工場工作的年輕人除外)。 「病假日」指僱員因受傷或患病而不適宜工作,並以此理由缺勤的日子。

除非有充份理由,否則破產人不能有過份名貴、奢侈的消費。 而破產管理署亦有機會派職員到破產人的處所進行檢查,違者或被刑事起訴。 以下是破產後對日常生活的影響,除非有充份理由,否則一般不可為: 以上資料,謹供參考。 如有任何有關會計、公司破產、清盤的疑問,我們歡迎閣下的查詢。 所有受僱傭條例所涵蓋之僱員,不論其工作時間,均享有僱傭條例的基本保障,此等保障包括工資的支付、有關工資扣減之限制、享有法定假期等。 可是,受僱於連續性合約之僱員會享有更多保障,例如休息日、有薪年假、疾病津貼、遣散費以及長期服務金等。

簡易僱傭合約: 如何計算「工作時數」?

以上說明內容可能會不時修訂,因此應同時參閱所有關於僱傭及入境事宜的法例,並以該等法例為準。 有關法例規定詳情,請參閱《僱傭條例》、《僱員補償條例》及《入境條例》。 如欲進一步了解不同僱傭權益的計算方法,請參考《僱傭條例簡明指南》。

僱主有法定責任去安排其僱員參與強積金計劃,而自僱人士亦須自己參與強積金計劃。 若然一名女僱員在通知僱主懷有身孕前,已經被其僱主解僱,她可以在獲悉被被解僱後,即時向僱主發出懷孕通知。 產假薪酬相等於僱員所賺取正常工資的五分之四。 就斷件計工資或每天工資均不同之僱員,其所享有之產假薪酬應相等於該名僱員在每個完整的工資期內所賺取的每天平均工資。 前述的工資週期為一個在產假首日前或截至該日止,為期不少於28天而不多於31天的期間。 可是,如分娩日期比預產期為早,產假亦可以在分娩日期起開始。

簡易僱傭合約: 勞資審裁處執行甚麼工作?

若該宗勞資糾紛中,申索人數不足10名、或每人的申索款項不超過15,000元、且引致訴訟的事件是於提交申索書前一年內發生,則通常由小額薪酬索償仲裁處處理。 每宗個案中必須至少有一名申索人的申索款項超過港幣15,000元,或申索人數超過10名,勞資審裁處才會受理。 因此,在僱員事先同意下,佣金可以按照支付的時間來決定屬於須就哪個工資期支付的工資,以判斷僱員的工資是否已符合最低工資的要求。 僱員於工資期的總工作時數(不足一小時亦須計算在內),乘以法定最低工資水平,所得的款額便是該工資期的最低工資。

  • 除非另有相反規定,否則該期間是指為期一個月。
  • 若僱員於一份連續性僱傭合約中受僱不少於二十四個月,而其僱主並非基於上述其中一個有效理由而將他 / 她解僱,此舉便會構成不合理解僱。
  • 如案件還需要其他資料或證據,審裁官可以將案件押後,另定日期續審。
  • 有關工傷意外死亡之個案,僱主必須在意外發生後的7天內向勞工處報告。
  • 雖然於下午1 時至2 時他身在工場,但他並非按照僱傭合約、在僱主同意下或根據僱主的指示,為執行工作或接受培訓而留駐工場當值。
  • 可是,如分娩日期比預產期為早,產假亦可以在分娩日期起開始。
  • 就非致命的工傷意外個案,僱主必須在意外發生後的14天內向勞工處報告。

・即使長期職位沒有自動終止日期,但僱主與僱員同樣擁有終止僱傭合約的權力。 本部分提及雙方終止僱傭合約的須知,例如通知期、終止合約之賠償金等。 進入職場前,絕大部分打工仔都會與僱主簽署僱傭合約。 雖然《僱傭條例》容許僱傭合約可由口頭制訂,但勞工處鼓勵僱主透過書面合約解釋僱傭雙方的權利與義務,減少不必要的勞資糾紛。 每間公司也會依據自身業務需要為其僱員制訂聘用合約,下文會介紹當下僱傭合約的常見部分。 第15條:如傭工及僱主欲將合約期延長一段短時間2,傭工應向入境事務處處長申請在香港延期逗留。

簡易僱傭合約: 勞資審裁處會處理哪些申索?

僱主亦不能從其僱員的薪酬中作任何方式的扣減以支付工傷補償保險費。 否則,僱主會被罰款港幣10,000元及入獄六個月。 此外,僱主亦有責任向已支付殮葬費及醫療費之人士補貼該等費用,最高金額為$76,200。 如果僱員患病是由於在訂明期間內從事某類工作,並因該工作性質而引致患上指定的職業病,該病便是可獲補償的職業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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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需在審訊時傳召專家證人,則必須事先向審裁處申請許可(批准),而傳召專家證人亦會招致額外費用。 調查主任會進行調查,接見被告人,要求他們準備抗辯書及證人供詞。 調查主任向雙方收集了書面證據和事實後,會盡可能協助雙方達成和解。 如調解不成功,調查主任會擬備一份事實摘要,列出已解決和未解決的爭議,在聆訊日期前呈交審裁官。

簡易僱傭合約: 賠償項目

除《最低工資條例》外,如果按照僱傭合約或僱傭雙方的協議,有關時間被視作僱員的工作時數,則在計算最低工資時,該段時間也須包括在內。 詳情可參閱勞工處印備的《法定最低工資制度下殘疾人士的生產能力評估》的網頁。 任何違反上述規定的人士,可能被罰款$25,000。 若一名在工業經營地點的受僱人士故意及沒有合理理由下做任何事情致令其自身或其他人受危險,他 / 她可被罰款$50,000以及入獄6個月。

根據《僱傭條例》,僱主如故意及無合理辯解而不依時支付工資給僱員,可被檢控,一經定罪,最高可被罰款35萬元及監禁3年。 法定最低工資於2011年5月1日開始實施,首個法定最低工資水平是每小時28元。 由2019年5月1日起,法定最低工資水平調整至每小時37.5元。 僱員在任何工資期的工資,按他在該工資期內的總工作時數以平均計算,不得低於法定最低工資的水平。

簡易僱傭合約: C. 法定最低工資

《僱員補償條例》亦適用於由香港僱主在本港僱用,而在外地工作時因工受傷的僱員。 簡易僱傭合約 即使僱主為一名在香港以外進行業務之人士,或其僱員是一艘外國輪船之船員,如僱主同意接受香港的司法管轄權所管轄,此條例仍然適用。 根據《修訂條例》,若僱主故意及無合理辯解沒有在裁斷款項到期日後14天內,支付該筆款項,可被檢控,一經定罪,最高可被罰款35萬元及監禁3年。 可是,若然實質上僱主與僱員的關係仍然存在,即使僱員已被標籤為自僱人士,他們仍然可以享有僱傭條例以及其他勞工法例賦予的福利(視乎法庭就實際情況而作出之判令)。 假若僱員在一份連續性合約受僱滿整個酬金期,便有資格獲取整個酬金期的年終酬金。 有關的酬金期將在僱傭合約中訂明,如沒有訂明,則以農曆年度計算。

僱主必須在每月開始之前,將有關日期通知傭工,但如休息日的日期屬定期性,則屬例外。 中文及英文都是香港的法定語文,如有需要,審裁處會提供即時傳譯服務。 簡易僱傭合約 如閣下並非使用英文或中文(廣東話)作供,審裁處亦會安排一名合適的翻譯員給閣下。 因作出有關安排需時,閣下應盡早通知審裁處職員。 按照僱傭合約,他與其他同事需輪流每星期有一天留駐在工作地點候召,由下午7時至10時,以便隨時因應客戶的需要提供緊急服務,期間他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地點。 由於在這例子中的僱員在候召時,是按照僱傭合約留駐僱傭地點當值,因此該段下午7時至10時的候召時間便屬於計算最低工資的工作時數。

簡易僱傭合約: C. 終止僱傭關係及所需之補償

萬一遇上財政困難而需要申請破產,將對破產人造成生活上諸多不便及嚴重的後果,一旦破產程序完成,法院正式頒布破產令之後,破產人的資產及生活將受到規限。 簡易僱傭合約 本篇綜合有關破產的資訊,讓讀者了解個人破產後可能面對的負面影響。 一句話總結,破產是一種法律程序,以宣告該人士已無力償債予債權人。 據本港《破產條例》,破產的主要目的是為了「收集和變現破產人的全部資產」,把其攤分給債權人,或者,因為調查過無力償債的原因,而懲罰違反破產法例條文規定的破產人。 簡易僱傭合約 一旦法院通過破產呈請並頒布破產令後,債務人在日常生活或花費方面都受到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