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IVA變相可以避免破產的污名,而且免受《破產條例》限制,並保住其工作及專業資格。 葉謝鄧律師行在維護破產人士權益上,一向堅持四年破產期滿,破產人士必須重獲新生。 自行申請破產費用 完成清算與破產的公司都會消滅,但分別適用於不同財務狀況的公司。 一個負責任的經營者決定結束經營時,首先要看看公司的資產是否足以清償債務,意即資產和負債孰大孰小?
破產人士日後如果有置業念頭,難以在短時間內申請按揭,需要在破產令解除後,一般要等待在破產令解除後7年才有機會,就算能成功申請按揭亦未必能獲得最低按息的按揭計劃。 見證:在律師/高等法院司法常務官/獲授權的破產管理署職員面前進行見證,並要在律師、監誓員或獲授權監誓的法院人員面前,就資產負債狀況說明書進行宣誓。 有限公司乃根據 《公司條例》(香港法例第622章)註冊成立之公司,亦是一個獨立的法律實體(即可起訴他人或被起訴)。 公司股東之債務上限止於他們持有該公司之股份的價值,此等公司在 《公司條例》中稱為股份有限公司。 另一情況,是公司股東之債務上限止於他們承諾在公司一旦清盤時便須向公司資產貢獻的某一限額,這種公司在 《公司條例》中稱為擔保有限公司,在商業機構中較為少見。 無需透過法律程序,更可與個別的債權人直接商談還款方案,不需要上庭及通知其僱主,使欠債人能避免破產下,以新的還款方法,及在指定之年期間還清債項舒適渡過財困,使生活重回正軌。
自行申請破產費用: 破產令頒布、與受託人初次見面
5間離婚代辦事務所有2間強調自己不是律師,稱自己為「師爺」或「家事專員」的各有1間,餘下1間則表示會交由一位專門處理離婚手續的同事跟進。 請注意,查冊報告的內容是根據破產管理署在查冊當時備有的資料庫紀錄或網上指示較早時候的資料為本的。 破產管理署只會依據手上所得的資料和文件更新資料庫紀錄。 如因與本網頁有關的合約、侵權或任何因由而引致任何損失或損毀,本中心不會承認任何責任及法律責任。 本中心有絕對酌情權在任何時間刪除、暫時中止或修改本刊物的所有資料而無須給予任何理由。
原則上,破產人士的債項須由破產人士的資產和收入攤還。 破產人士必須在法院頒布破產令後,立即把破產人士所有的資產(包括海外和本地的資產)交予受託人。 受託人在考慮過破產人和其家庭的合理需要後,便會把破產人士的資產和收入的結餘分發給各債權人,償還債項。 前往高等法院登記處:-繳付法庭費用1,045元;就破產呈請訂定聆訊日期;以及提交破產呈請書和資產負債狀況說明書。
自行申請破產費用: 解除破產日期起計5年屆滿,拖欠還款資料才獲刪除
然後,債務人需要就填妥的呈請書,到高等法院司法常務官或獲授權的破產管理署職員前,進行破產見證並宣誓。 同樣地,在不涉及共同債務情況下,破產不會對家人造成還債責任。 自行申請破產費用 加上破産後,破產人的收入會先薪水先扣除生活費再還款,換句話薪水可優先用作個人及家人的生活支出,應付衣食住行各樣日常必需品,保障個人及家庭生活。 自行申請破產費用 申請破產影響深遠,若你債務甚多無法償還,可考慮申請結餘轉戶私人貸款,助你整合各債務,更可節省更多利息。
- 請在探索過所有其他的解決方案後才走這一步,並在執行之前先尋求法律咨詢或財務咨詢。
- 破產人獲解除破產後,便可獲免除所有可證債項,但不包括以欺詐方法招致的債項、因觸犯法例而被判處的罰款和導致任何人身體受傷而須作出的賠償等。
- 客戶可親到本公司簽署有關文件或選擇將文件送到指定地址,由客戶自行安排簽署後連同餘款以支票或現金,交回我們。
- 在送交「法定要求償債書」之 3 星期後,如欠債人仍無力償還債項給債權人, 債權人便可向法庭提交破產呈請書申請欠債人破產。
- 唯兩者在法律上是兩個完全不同的概念,只有「有限公司」才可以申請清盤,而破產則是以個人名義申請。
- 署方或受託人一般都不會主動接觸在私人公司工作的破產人僱主,除非因調查與評估有關的事項。
香港高等法院會就該破產呈請頒發破產令,或臨時破產令,來有效終止財務公司及金融機構等滋擾性的追數行動。 破產人仍然有外遊自由,前提是所有外遊開支都不可以由破產人的資產及收入去支付,簡單說,即是去旅行都一定要有人請才可以去。 而且每次出境都要先通知署方或受託人,並且清楚交代行程。 破產人一般都不可以乘坐的士(除非有充份理由)、申請貸款、買車、買樓、投資基金、購買名貴物品等,亦不可以為破產前已簽訂的人壽或儲蓄保險保單供款。 信貸資料服務機構可為信貸報告目的從破產管理署的來源收集這類資料。
自行申請破產費用: 香港買樓印花稅不可不看攻略
在法院頒布破產令後,你的所有財產(不論在世界任何地方),包括你就任何家庭居所佔有的份額,將會歸屬你的破產案受託人,並會一直歸屬你的受託人直至你的破產產業管理完結。 最後,破產人向高等法院登記處櫃位取回全數三份破產令,並交予高等法院登記處的高級司法書記進行相關手續,再向破產管理署或暫行受託人提交兩份蓋印本作存檔。 梁熙指,上述數字反映,過渡性房屋單位雖然在賬面數字上足夠,但對等待上樓的公屋家庭申請者,卻未能真正受惠,亦反映政府資源錯配。 無論是想申請新按或轉按,都要知道物業的市場價格。 申請新按時,要清楚了解物業的估值才能知道銀行能否承做按揭。
不過,如果破產人任職銀行業,法例就規定他必須向僱主申報。 如果破產人是公務員,破產管理署就會直接通知破產人所屬部門,破產期間升遷亦會受一定限制。 破產令頒布後,欠債人的資產便將會由一位受託人 (可由破產管理署署長擔任) 接管並變賣套現。 資產變賣後所獲得之款項將會分發給各債權人作為償還債項。
自行申請破產費用: 破產人可能面對的責任
至於外遊,破產人仍然有此自由,但所有開支都不可以由破產人的資產同收入支付,即是去旅行都一定要有人請才可以去。 破產人每次出境都要先通知署方或受託人,並且清楚交代行程。 否則可能會被視為不合作,從而被延長破產期「加監」。 署方或受託人會考慮破產人及其家庭的「合理需要」,從而將他的資產及收入之結餘分給各個債權人還債。 所謂「合理需要」是指破產人的衣食住行、教育、醫療、入息稅支出及強積金供款等開支。 從機制上說起,破產並不代表可以大安旨意「走數」,破產人的收入,以及被署方或受託人接管的資產都要用作攤還債務。
試想一想,很多債務人因為被債務纏繞而帶來很多經濟上和精神上的壓力,更可能會影響自己和家人的生活和情緒。 如果不計其他後果,至少申請破產後能短暫舒緩債務問題,好處是只要在破產期內還清全部債項,之後可以回復正常的生活。 在二零一三年討論下調破產管理署轄下法定收費及繳存款項時,立法會相關小組委員會曾就政府可否研究協助無力支付繳存款項的債務人申請破產一事作出討論。 應上述小組委員會要求,我們曾就社會福利政策及法律援助可否協助債務人,向勞工及福利局、民政事務局和法律援助署徵求意見,並已向小組委員會報告有關結果。
自行申請破產費用: 有破產令申請公屋: 物業轉名加名除名需重新申請按揭
高級人員在緊接清盤開始前 12 個月內或其後的任何時間,隱瞞或欺詐地移走公司財產的任何部分或刪除公司簿冊的任何部分。 本公司將跟進所有程序,由草擬撤銷註冊文件及會議記錄,直至公司撤銷註冊為止,全程跟進,確保服務優質可靠。 其他人士作出的任何言行及商業活動,與本協會無關,任何有關此等的投訴,引致損失,本協會亦不會處理,敬請見諒。 正常來說,破產的期限為四年,而申請破產人士每月之入息減去日常支出後,所剩的金額便須作還款之用。 一般情況下,獲解除破產後便可獲免除所有可證債項。 但以欺詐方法招致的債項、因觸犯法例而被判處的罰款、和導致任何人身體受傷而須作出的賠償等,並不包括在內。
第二步:高等法院司法常務官或獲授權的破產管理署職員面前,就呈請書進行見證並宣誓。 在香港,破產是針對那些無法安排現有的各種重組債務服務,或者經濟和還債能力無法繼續承擔債務的人士,最後的辦法。 而申請破產以及後續的破產程序是極為繁複,並非一時三刻可以完成。 銀行、財務公司在欠債人破產後,將帳戶撇帳,但未清結的欠帳,信貸資料服務機構仍可繼續保留該等拖欠還款帳戶的資料。 任何債權人如果擬支持或反對破產人上述申請,須書面通知葉謝鄧律師行,地址為香港灣仔駱克道 號越秀大廈15樓3室,或於聆訊當日親自或由律師代表為該目的出席高等法院。
自行申請破產費用: 破產令的期限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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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旦宣布破產後,破產管理署署長將成為臨時受託人,並有權安排你在香港和其他地方的財產如何分配給債權人。 如你的資產低於200,000港元,破產管理署署長可委任合資格人士為臨時受託人。 破產會令債務人的信貸紀錄做成負面影響,並可能影響未來貸方對債務人的看法。 在您的信貸紀錄中看到破產,可能會促使債權人拒絕提供信貸或向您提供更高的利率和不太優惠的條款。 這是其中之一項破產壞處,因為根據《個人信貸資料實務守則》,破產紀錄會於環聯信貸資料庫保存8年,由破產令頒布日起計算。 自行申請破產費用 雖然如此,但當事人完成破產期後可向法院申請解除證明書,並主動提交給於環聯信貸資料庫,通知其案件已解除,可以及早重新開始信貸紀錄。
自行申請破產費用: 申請破產的程序
破產人不應該往海外旅行,除非所有開支都不是由破產人的財產和收入支付。 如受託人要求破產人提供資金來源的證據,破產人便須應要求提供。 每項破產案/強制性清盤案的查冊申請費用是港幣80元,你可使用繳費靈、信用卡(VISA、MasterCard、JCB或銀聯)或「轉數快」支付費用。 自行申請破產費用 法庭正式宣佈破產令後,申請人在生活上的衣食住行及就業等方面,將受到不同程度的影響及限制。 清算程序實際進行的時間視公司個別情形而定,有些公司因為還有訴訟在進行,清算就會遲遲無法完結。 如果公司遇到未能在6個月期限內完結的情況,清算人應於期限屆滿前向法院聲請延長,每次最多可以延長6個月。
詐害行為之撤銷─債務人於破產宣告前所為之無償或有償行為,有損害於債權人(債主)之權利,依民法之規定得撤銷者,破產管理人應聲請法院撤銷之。 擔保或清償之撤銷─債務人在破產宣告6個月內對現有債務提供擔保或清償者,破產管理人得撤銷之。 受託人在法例上有權追討任何已支付的不公平的優惠,或把任何以低於一般價值而訂立的交易作廢。 您的債項須由您的財產和收入攤還,所以您必須在法院頒布破產令後,立即把您海外和本地的資產交予受託人。 也必須通知受託人您的收入,以便受託人進行上述的評估。 在法院頒布破產令後,你的破產案受託人將托管您所有在香港或海外的財產,亦包括你就任何家庭居所佔有的份額,並會直至你的破產產業管理完結。
自行申請破產費用: 破產令頒布後
你就該物業所佔的份額將會歸屬你的破產案受託人,受託人會嘗試出售你就該物業所佔的份額,並將售賣所得款項分發給你的債權人。 即使受託人沒有在你解除破產前出售該樓宇或你就該樓宇所佔的份額,該樓宇或其份額在你解除破產後將會繼續歸屬你的受託人,而你的受託人將會繼續嘗試將其出售。 雖則破產解除後,表示你已不再是破產人,不再受限於法例對破產人施加的限制和責任;但所有已歸屬你的受託人的財產將繼續歸屬你的受託人,你的受託人將繼續為債權人的利益管理你的破產產業。 一般情況下,如你屬首次破產並與受託人充分合作,你的破產期便會由破產令頒布當日起計算4年。 除非你的受託人/債權人反對你解除破產,否則你會於4年後自動獲解除破產。
自行申請破產費用: 申請破產程序
你會被列為破產為期四年,如果你之前破產過,將會被判為五年,破產管理署(或受托人)會負責你的財務事務。 在特殊情況下,如過你在清盤時不給予合作,那麽這段時間可延長至八年。 秘密通訊之限制─法院於破產宣告後,認為必要時,得囑託郵局或電報局將寄與破產人之郵件、電報送交破產管理人。 帳簿記載之保全─破產宣告後,法院書記官應即於破產人關於財產之帳簿記明截止帳目。 人身自由之限制─法院認為必要時,得傳喚或拘提破產人。 破產人有逃亡或隱匿、毀棄其財產之虞時,法院得管收之。
自行申請破產費用: 破產的法律定義
所有涉及的財產將繼續歸屬於破產人士的受託人,將繼續為債權人的利益管理破產人士的的破產產業。 資產將會繼續受管理,直至所有資產已分發給債權人以及受託人獲解除職務為止。 不少打工仔當面臨財政壓力,打算申請破產了事,以為4年後便能夠重生,其實破產後果嚴重,不但破產期間生活受到限制,即使破產令解除後,個人信貸也會遇上深遠影響。 今次Gobear介紹破產的定義、程序及後果,讓大家對破產有更深刻了解。 簡單來說,就個人破產案而言,您需以香港為居住地,並能證明自己無能力償還債務,便可考慮作出申請。
團隊來自各個界別,擁有多年經驗的銀行和專業法律經驗。 清楚及了解銀行和財務機構的服務細節,為客戶解決債務問題。 當然遇上財務問題,都未必一定要申請破產,不妨找我們談談,豐盛專業理財中心亦都提供一些減債供款方案、二線清數方案、債務重組、債務舒緩等解決債務的方案,可以避免你走上破產這條路。 我們根據不同的個案,為客戶提供財務意見,除法律上能提供您意見,提供專業財務意見,分您排難解憂,協助處理財務問題,達到真正解決您財務的根本問題。 向破產管理提出申請破產後,獲取破產案編號及聆訊日期及時間,破產者須出席聆訊,如要律師代表出席聆訊會涉及一筆最少數千元的律師費用。
21日期限已過,而我們擔心對方會隨時提出清盤呈請,我們有何選擇? 但在取得禁制令前,閣下必須能夠提出實質理據就有關索償提出爭議 。 如果破產人企圖或準備攜同他們的個人財產離開香港,而有關財產本應用作分配給各債權人以償還債項,他們可能會觸犯破產罪行及被判監。
自行申請破產費用: 破產洗底
根據《破產規則》第92條,已獲解除破產的破產人可向高等法院申請破產解除證明書(該證明書)。 破產人須聯絡受託人要求獲取一封《不會就高等法院簽發該證明書提出反對的確認信》(《不反對確認信》),以辦理有關申請。 但是,債務人必須向債權人提出還款建議,若還款建議獲批,對所有債權人都具有約束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