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留兒童在家12大優勢2024!(小編推薦)

社署一直密切監察各項照顧幼兒服務的需求及運作情況,以確保有關服務能夠配合各區的需要。 上述的各項託兒服務,在時間上相信可以滿足大部分因工作等原因而暫時未能照顧子女的家長的需要。 但我要強調,家長始終是兒童的最佳照顧者,從幼兒福祉的角度考慮,兒童經常接受過長時間的託兒服務未必符合他們的最佳利益。 因此,我們建議長時間不能照顧其子女的家長與社工聯絡,以商討一套完善的兒童照顧方案,當中包括不同類型的兒童住宿照顧服務。 (二)把兒童獨留在家是非常危險的事,不但可引致兒童傷亡,亦可能禍及鄰里,家長或照顧者更可能因而負上疏忽照顧的刑事責任。 我們認為有關條例能有效地保障兒童的安全,警方亦曾根據上述條文成功檢控把兒童獨留在家的人士。

  • 《侵害人身罪條例》(第212章):任何人故意襲擊、虐待、忽略、拋棄或遺棄由他所管養、看管或照顧的16歲以下的兒童或少年人,而導致其受到不必要的苦楚或健康損害,均屬刑事罪行。
  • 此外,政府亦透過「社區投資共享基金」(基金)協助社區人士建構鄰里互助網絡。
  • 家長金小姐認為,夏天如果車子熄火沒有開空調也沒開車窗,把孩子獨留在車上可能會害他們脫水、甚至熱到昏迷。
  • 呀媽要去買餸, 但個仔係到唔肯跟你去, 話要留係屋企, 咁點算?
  • 將軍澳警區刑事調查隊已接手跟進;涉案男童則被送往將軍澳醫院檢查。

防止虐待兒童會署理總幹事黃翠玲強調,保護幼童的原則一定不能鬆懈,因為小朋友危機意識薄弱、好奇心又大,不足以保護自己。 獨留兒童在家 對他們而言,不論室內或室外,都是危機四伏,只是中學生理論上自我照顧能力稍高,有斟酌空間。 撇除某些疏忽照顧的真實個案,讓子女獨留在家這回事或多或少反映出父母對孩子的信任,而我的經驗是,這份信任會在孩子身上帶來正面的影響。 我爸媽就是信任我們三姊妹,於是我們學會了做事有分有吋,也令我相信在生活中偶爾製造一些孩子獨處的機會,讓他們減少對大人的依賴也是不錯的考驗。 家庭衝突及性暴力政策組總督察張寶月稱,像5歲女童案般嚴重虐兒情況較罕見,不少涉案家長都非刻意虐待子女或疏忽照顧。

獨留兒童在家: 孩子能力天注定?

家扶推動兒童保護,鼓勵大家都是護童英雄,勇敢舉發、通報,提供孩子安全長大的環境。 南台中家扶中心主任王金敦指出,「獨留」案件持續在兒童保護案例中增加,很多時候家長可能太有自信孩子能照顧好自己、能聽懂家長的指示,大人外出獨留孩子一人,但往往只需短短幾分鐘,孩子的好奇心就可能讓他受傷,甚至引發嚴重意外。 蔡先生補充,為了預防屋內反鎖,他們平常會將鑰匙放在靠近門的地方,或備用鑰匙放在附近親朋好友家,若發生反鎖事故可以拿來開門。 而在發生反鎖的當下,他會請孩子站在門口,並持續與他互動,以免孩子跑遠。 靖娟基金會呼籲,農曆春節將至,家庭聚會和出遊的機會皆大增,家長應避免粗心或貪圖一時方便,用心留意,才能杜絕孩子陷入危險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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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上,我曾聽過有在職媽媽為怕誤墮法網,唯有著十多歲的兒子每天放學後在街上流連。 去年四月,兩名分別五歲及三歲小兄弟被獨留在青衣長青邨住所,期間一個拖板冒煙起火,小兄弟致電父親求救,父親報警以及趕回家。 張又提到,去年底有母親因管教問題情緒失控,用頸巾勒住7歲兒頸,醒覺後懸崖勒馬,惟隨即內疚反鎖自己試圖自殺,幸男童及時致電父親揭發事件。 第 2 條 本法所稱兒童及少年,指未滿十八歲之人;所稱兒童,指未滿十二歲之人;所稱少年,指十二歲以上未滿十八歲之人。 呀媽要去買餸, 但個仔係到唔肯跟你去, 話要留係屋企, 咁點算?

獨留兒童在家: 兒童早熟父母要貼身照顧也有難度

或覺得「反正孩子在睡覺沒關係」、「有哥哥姐姐陪還好吧」。 據靖娟基金會調查顯示,2成家長坦承曾讓幼兒獨處,還有近7成家長不知道「獨留幼兒一人在客廳玩耍」就算獨處,其他像是讓幼兒獨自買東西、在汽機車上等待,均屬觸法行為。 香港輕新聞(Lite News Hong Kong)是一個致力於提供中立報導和獨到評論的網絡平台,成立於2015年9月。 作為家長的你,當你發現孩子不怎麼享受人多熱鬧的場面,面對陌生人時總是比較慢熱,你可能會擔心孩子是否有社交障礙? 相信許多人初為人父母,由懷孕開始到孩子呱呱落地,心中都有數之不盡的問題~這裡一次過集合我們以往製作過的相關短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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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建聯的陳鑑林表示,16歲以下的青少年,已有自理能力,關注政府會否檢討,將相關的年齡下調。 民主黨的黃碧雲就認為,政府應為在職婦女提供更多託管服務,並擴大現行計劃的名額和範圍。 據GlobalNews報導,卑詩省保護兒童安全的組織Kidproof Safty的總裁威爾遜(Samantha Wilson)表示,很多家長認為他們的孩子已經長大,他們可以承擔責任了,但必須提醒他們的是,那孩子還只有八年的生活經驗,在緊急情況無法應付,往往許多家長沒有考慮到。 但孩子到10歲時,他們開始能夠做出有利安全的選擇,對一些情況可以做出判斷。 根據美國國家安全委員會統計,美國每年平均有 38 個 15 歲以下兒童死於車內反鎖。

獨留兒童在家: 幼兒不可獨處!暑假「獨留」頻率增高

《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 51 條也規定,6 歲以下或有需要特別看護的兒童,不可讓他獨處。 文中所指的相關法例應是第212章 《侵害人身罪條例》中27項「對所看管兒童或少年人虐待或忽略」。 這條法例並未有列明十六歲或以下兒童不得獨留家中,但過去不少新聞均指出當中談及疏忽照顧兒童而導致該兒童或少年人的健康受損害的定義並不清晰,令不少家長及監護人因不想誤墮法網,而不會把孩子獨留家中。 就在最近一個小學舊同學的聚餐中,大家都談起幼時體罰的情況,甚麼打手板、「藤條炆豬肉」、「坐無影櫈」等,都是半個世紀之前的家常便飯,而香港的學校已禁止體罰很多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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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長的一時疏忽,造成無法挽回的寶貝性命,這是沒有人願意看到的。 獨留兒童在家 但在此之前,我們應該就好做好防範的措施,而最最基本的,就是不獨留孩子在家中。 就如我在兩星期前的網誌所指,上述例子顯示,前線工作人員(包括教師與社工)要掌握及適時運用有關工作指引,適當培訓、支援與督導是少不了的,這亦是我們日後應該加強的工作。 另一案例是,寧寧爸爸因工作關係,請小學2年級哥哥照顧5歲寧寧,兄妹為了玩耍,爬到床櫃上往下跳,寧寧不慎受傷手指骨折;阿翔媽媽則為接讀小學的姊姊放學,開電視給阿翔看,結果阿翔在沒人看顧下觸碰熱水開飲機,大腿造成燙傷。

獨留兒童在家: 香港公共圖書館電子資源:知識x趣味,why not both?

調查發現同住母親於去年3月往內地探親後,因疫情滯留,離港三個月期間託親戚及朋友照顧,每日僅靠電話聯繫,但「託上託,所託非人」,母親妹妹的男朋友逕自遺留男童一人,男童父親因已分居從無探望。 雖然整體虐兒案下跌,但當中涉及「對所看管兒童或少年人虐待或忽略」個案,由244宗上升至300宗,升幅達23%。 張寶月分析,疫情下有夫妻分隔兩地,無法找到照顧者交託,亦有案件背景是雙親均須工作維持生計。 有關個案主要由保安巡樓、社工探訪察覺,或由兒童離家尋親、買食物時,由熱心途人協助報警。 警方去年接獲769宗虐兒案件,包括383宗侵害兒童人身罪行,及386宗侵害兒童性罪行,當中涉及傷人及嚴重毆打有74宗,整體較2019年的725宗減少約5%。 據分析,虐兒案多數在家發生,70%施暴者為父母、繼父母或家庭成員,30%為無血緣關係人士,如家傭、老師。

  • 去年底,一名43歲母親,教7歲子功課期間情緒失控,用圍巾絞勒對方頸部,幸及時停手,惟因內疚感反鎖自己在房內企圖上吊,父親收到男童致電求助後報警,案件列「企圖謀殺」。
  • 防止虐待兒童會署理總幹事黃翠玲強調,保護幼童的原則一定不能鬆懈,因為小朋友危機意識薄弱、好奇心又大,不足以保護自己。
  • * 有關數字並未包括學生資助辦事處就「幼稚園及幼兒中心學費減免計劃」及教育局就「學前教育學券計劃」為服務使用者提供的費用資助。
  • 警方指,疫情令部分夫婦分隔兩地或陷經濟困難,有單親母因封關未能返港,獨留8歲子在家3個月;亦有雙職父母以視像監察獨在家女兒,鏡頭下突失蹤影情急下報警求助揭發。
  • 政府非常重視兒童的福祉,深信每名兒童都應受到保護,免受傷害或虐待。
  • 他個人認為,把保護年齡降至13歲較合理,他認為要討論法例應把保護年齡降低至哪個歲數,就要衡量哪個年紀的自理能力、安全意識較為成熟,足可免除父母的法律責任。
  • 馮美珊指出,實務上常聽到獨留兒童在家的照護者說「大人很忙,分身乏術!沒有後援!」「只是下樓丟個垃圾,應該沒關係吧!只是下車買個便當,應該沒關係吧!只是出門一下,應該沒關係吧!反正一下子就回來了!」「家裡有小哥哥、小姊姊在,應該不會有問題吧!」但一不小心,有個萬一,就可能惹上官司了。

此外,政府亦透過「社區投資共享基金」(基金)協助社區人士建構鄰里互助網絡。 獨留兒童在家 基金自二○○二年成立以來,已撥款接近二億元,資助了200多項計劃,當中約四成包含以鄰里互助形式提供幼兒照顧或課餘託管服務的元素。 另外獨留兒童在家個案不跌反升23%至300宗,涉事時間最長個案為一名8歲男童,其單親母滯留內地3個月期間託朋友照顧,但「所託非人」,由看更細心巡樓揭發。 就法改會擬訂立「沒有保護罪」,警方指持開放態度,歡迎改善現行機制。

獨留兒童在家: 【小學便當關注組】學校回復全日制 家長必睇保溫飯盒

將軍澳警區刑事調查隊已接手跟進;涉案男童則被送往將軍澳醫院檢查。 獨留兒童在家 猶記得中二時的我對下廚仍是一竅不通,勉強只懂用微波爐煮個公仔麵,有次心血來潮不如多加隻雞蛋,結果當然是爆蛋收場,抹到七彩。 獨留兒童在家 這次經驗雖然狼狽,卻很深刻,深刻到廿多年來我也沒有再案件重演,之後還激發我要學懂用明火煮食(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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