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可以留意,這些轉讓的前題,仍然是以居屋作為家庭自住之用,不容許將居屋作為出租或出售圖利,這樣便沒有抵觸居屋的原意。 居屋業權轉讓印花稅 居屋業權轉讓印花稅 當然除了上述方法可合規避稅後,部份買家就索性用公司轉讓方式來避稅,只要把資產注入子公司後,再以「公司股份」轉讓形式出售公司就可以。 由於業權人只是購買公司的股份,不屬於物業買賣,故只要支付牽涉「資產值」的0.2%印花稅及5元「轉讓書」便可以。
另外,若舊有物業已申請按保,於新買物業再度申請將會被拒。 可以把甩名的成交期延長,令交易處於「待轉名」狀態。 缺點是由於未完成甩名,如再置業雖可免去15%印花稅,但未必能申請高成數按揭,但仍可申請舊按揭成數。 若一個月內銀行未能批出按揭,雙方只要重簽另一張臨約便成。 需要,截至 2022 年,申請手續費為 $2,850,若有關申請最終不獲批准業權轉讓,已繳交的手續費亦不會退回。 若想避開高稅率,慣常做法是把居屋轉名,在買入第二層樓前,夫婦其中一人必須完成甩名程序,例如把本來持有的一半業權,轉讓予另一方,即改由丈夫或妻子單名持有,另一名業主則重回首置身份。
居屋業權轉讓印花稅: 以「轉讓契」轉讓物業
如多於一名被提名人,所有被提名人亦須屬近親;以及把住宅物業轉售或轉讓予近親。 在有關住宅物業的「可予徵收印花稅的買賣協議」或「轉易契約」上增加/刪除原有買家的近親的名字。 由法院判令或命令作出或依據法院判令或命令作出的住宅物業出售或轉讓。 「法院」是指任何具司法管轄權的香港特別行政區法院; 屬《稅務條例》第2條所指的財務機構的承按人,或該承按人委任的接管人,透過不同方式把已承按的住宅物業出售。
聯名物業持有人經過律師樓進行買賣程序,又稱內部轉讓,將聯名其中一方業權轉賣給另一方。 居屋業權轉讓印花稅 詳情請參閱 《證券借用寬免 – 以電子方式登記證券借用及借出協議》[ U3/SOG/PN08B ] 。 但稅務局也提出了幾種很特殊的寬免,其中一種就是「提名近親」或「近親轉讓」。 由1992年1月31日開始,住宅物業買賣協議須按與不動產轉易契相同的稅率繳付印花稅。 在買賣協議按上述規定加蓋印花後,有關的物業轉易契只須繳付定額印花稅$100。 那如物業仍有按揭, 一般會由繼承人負責還款,除非遺囑另有安排,如由其他遺產作還款之用例如保險費。
居屋業權轉讓印花稅: 購買資格證明書綠表5大分析
而共有人也不可以用遺囑的方式,將物業的權益傳給所指定的受益人,因此可避免一些遺產爭議。 分權共有人必須同樣擁有佔用物業的權利,所謂分權共有,可看成是每人均持有物業的一個獨立部分,即使各人份額不同,個別共有人所擁有的部分不會與其他共有人的部分重疊。 換言之,每名分權共有人都各自擁有物業一部分的權益,並與他人擁有的權益分開,互不干涉。 當一個人去世,可能會留下一些遺產,包括金錢、股票、或物業等。 物業遺產繼承涉及不少手續,以下是針對物業遺產繼承的常見問題。
政府計算一手未補地價居屋的印花稅估值,是定於最初市值估價與售價之間,意味實繳稅項會高於以售價計算的印花稅。 抽中一手居屋的幸運兒,除了要準備首期外,更務必留意印花稅估值並非直接以居屋折扣售價計算,各位事前宜做足準備,預留額外資金支付印花稅。 如先賣一層,再買,然後賣第二層,這樣都可退15%印花稅。
居屋業權轉讓印花稅: 按揭批核現漏洞 入息不足可連供兩層樓 或涉違法風險【星之谷專欄 – 香港01】
相反,如果業主是先到銀行辦理按揭,萬一按揭不批或批出來的按揭成數不符合業主的當初的想法,業主可以隨時取消甩名,可節省額外支出。 打個比方,假設王生和王太已擁有價值400萬元的聯名物業,兩人再購買第二間600萬元的物業,將需要支付15%印花稅,即90萬元。 買樓印花稅是依物業售價或價值來計算,而一般物業售價是由買賣雙方商議而決定。 假設物業成交價為零元或遠低於市價,稅局會自行就物業作出物業估價,然後向業主追討相差之印花稅。
如接受遺產者在承繼遺產後的「額印」期限內沽售物業,也可不用繳交「額外印花稅」,但卻不會獲豁免「從價印花稅」及劃一15%的「新住宅從價印花稅」。 即如承繼遺產後,因繼承者已被視為持有一層住宅物業看待,當他打算再多購一個住宅單位,則需要繳交劃一15%的「新住宅從價印花稅」。 如果物業跌入「額印盤」範圍,原本在限期內進行買賣需要繳交「額外印花稅」,但純粹增加或刪除近親的名字,即加名或除名是可豁免「額外印花稅」的。 居屋業權轉讓印花稅 不過雖然在這個過程上,買家可以豁免「額外印花稅」,但承接物業後就需要受制於「額外印花稅」了。 根據稅務局的資料,就算物業跌入「額印盤」,如果提名近親接受該物業權益,類近交易可以豁免「額外印花稅」,但仍要繳交「從價印花稅」。
居屋業權轉讓印花稅: 公屋轉名印花稅: 物業轉名要有特殊理由
如果物業有租金收入,業主去世後就算業權未轉,遺產執行人也須就租金收入報稅及填寫物業稅報稅表,而業權繼承人則須就租金收入交稅。 買樓印花稅是依物業售價或價值來收取,而一般物業售價由買賣雙方商議而定。 居屋業權轉讓印花稅 但如果是內部轉讓,買賣雙方均是近親,甚至是送契樓都好,稅局都會追討有關稅項。 假設物業成交價為零元或遠低於市價,稅局會自行就物業作出物業估價,向業主追討相差之印花稅。 如果是近親轉讓,政府視之為近親之間的資產處理,可獲豁減印花稅。
- 如轉讓給兒子是可以的,我司為客人代辦內部轉名程序。
- 政府為了激活換樓鏈,故容許換樓人士可申請退稅,在新購入物業簽定「轉讓契約」後的一年內沽出舊有物業,就可以申請退還多繳的稅項。
- 但凡事有例外,尤其在緊急、突發的情形下,可容許透過業權轉讓形式處理。
- 我們發現部份換樓屋苑更出現不少相關個案,即管抽出了跟大家闡述,讓大家了解當中的蹺妙。
- 同樣,任何轉售價遠低於600萬元,稅局會認為轉售人故意避稅,並會以市價徵收印花稅。
- 答案是可以的,但必先獲得房署批准,另外要留意,未補價居屋轉名申請條件是相當嚴謹的,只限於特殊情況,例如離婚、分居或移民等。
- 換言之,每名分權共有人都各自擁有物業一部分的權益,並與他人擁有的權益分開,互不干涉。
其次有空心牆、廁所地台不去水的問題及牆身滲水嚴重。 其中尚翠苑一個單位內廚房及廁所抽取4個水辦化驗,發現2個頭浸水水辦含鉛量超標44%及28%,業主對化驗結果感詫異。 團體批評居屋質素每況愈下,質疑房署為趕工犧牲質素。
居屋業權轉讓印花稅: 額外印花稅
業主們在抽中了居屋之後,需要面對三個樓價:物業市值/印花稅估值/折後市值。 假設買家新購入的物業為300萬元,由於舊居尚未沽出,故他需要支付100元的「新住宅從價印花稅」,但新居入伙後一年內,他成功沽出了舊居,故可向稅局申請退回多繳的稅項。 稅局會退回「450,0000元 – 100元」,相當於449,900元的款項。 對一般買家來說,大家前往律師樓簽署「正式買賣合約」時,律師多數會提醒你帶支票支付相關稅項,律師會協助代交印花稅。 根據稅率,如果物業持有6個月或以內出售,就須繳付樓價20%的額外印花稅;超過6個月,但在12個月或以內出售,稅率為15%;超過12個月,但在36個月以內出售,稅率為10%。 無論買賣一手樓或二手樓,當我們簽署「臨時買賣合約」及「正式買賣合約」後,在物業正式轉讓至買方手上時,我們要多簽一份「轉讓契約」。
如買入物業後36 個月內放售,原本需要付「額外印花稅」,但因為政府不把近親轉讓當成買賣,故可豁免額外印花稅(原可高達樓價 居屋業權轉讓印花稅 20%)。 這種內部轉讓,形式上是以買賣操作,實際並不涉及資金轉移,只是純粹業權轉讓,故不涉及地產代理,通常由律師辦理手續。 任何人若未能於限期前繳付「額外印花稅」,可處以最高達10倍須繳付的「額外印花稅」稅款作為罰款。
居屋業權轉讓印花稅: 近親轉讓免額外印花稅
為了應對過去樓價高企的狀況,政府將從價印花稅的應用對象劃分為「首置」及「非首置」,兩者所需要繳付的印花稅水平並不相同。 由此可見,準買家如有意減少印花稅支出,可以借用親人的「首置客名義」,去購入物業,從避過DSD 15%的稅項、甚至是BSD稅項。 近年據不少媒體報導,不少換樓客或是父母客,也以未曾置業的子女的首置名額購入物業。 因DSD未有官方統一稱呼,坊間或媒體偶爾將「DSD」稱為「雙倍印花稅」,「雙重印花稅」,「雙倍從價印花稅」。 不少人把置業希望放眼於資助房屋,無奈的是,公居屋供應有限,且中籤機會低,其實私樓市場也有不少上車機遇,即上千居物色各區放盤,抓緊機會做業主。 一般來說,按揭保險計劃是不接受「轉按套現」或「加按」的。
不過當然,以上付了15%印花稅後,如在一年內把收租物業賣出,可以申請退還印花稅差價,但這樣變相要賣樓。 首先,要考慮該聯名物業是「聯權共有」抑或是「分權共有」? 如物業為「聯權共有」必須是將一半業權(50%)賣給對方﹔至於「分權共有」則要視乎雙方持有該物業的比例,如甲方持有40%業權,乙方持60%業權,甲方只能賣40%業權予乙方,反之亦然。 除了以上支出之外,其他雜費例如律師費等,則和買私樓差不多,都是幾千元可以解決。 】而在上述的幾項主要費用之中,特別要再次提醒各位留意印花稅方面,因為萬一計錯樓價的話,印花稅的稅率可以有很大分別,隨時更會令業主們失算做錯 budget。 除了居屋本身的裝修,如果業主是以綠表買的話,本身在公屋單位中曾經有過的改動也要付費還原,而當中涉及的價錢是沒法估算的,因為要視乎改動過的部分及大小程度,由房署進行評估。
居屋業權轉讓印花稅: 近親轉讓可以做幾多成按揭?
簡單例子1:A已有住宅物業,再向B買入另一住宅物業,樓價600萬,印花稅為600萬x15% = $90萬。 (即配偶、父母、子女、兄弟或姊妹)接受住宅物業權益。 很多時,我們購買物業,未必是純粹由一個人持有,而可能由多於一名業權持有,你可能會用「聯權共有」,或「分權共有」的方法持有。
由於有首置與非首置的買家,從價印花稅(AVD)分為兩種標準稅率,首置人士只需繳付為首置印花稅(第2標準稅率),即樓價$200萬或以下的印花稅… 住宅物業的按揭成數視乎你的身份,如果你是的主要收入來自香港,便可以使用按揭保險計劃,有機會借得更高成數的按揭。 無論你是饋贈或是買賣方式做轉名,都是需要支付印花稅的。 我們可以協助閣下處理,看看如何節省印花稅,請與我們聯絡。
居屋業權轉讓印花稅: 轉讓物業印花稅: 近親轉讓可以做幾多成按揭?
如近親轉讓的物業仍有按揭,轉讓後申請按揭時,要求會與一般的按揭申一樣,需要交上收入證明等文件,銀行亦會安排壓測。 居屋業權轉讓印花稅 為了吸引更多客人申請,現時財務公司更可以即日完成批核申請並放款。 不過上述僅限於申請私人貸款或業主貸款的客人,申請按揭相關的貸款由於需要經過律師樓處理可能最短需要多一兩日的時間才可以放款。 財務公司申請文件較銀行彈性 – 申請任何類型的銀行貸款都需要申請人遞交入息證明等等,但財務公司有機會可以免入息證明都獲得貸款批核。
居屋業權轉讓印花稅: 【買樓教學】買樓Full Pay難過登天 按揭5大重點你要知
同時為了在有限樓宇高度下,用盡地盤發展潛力以增加單位供應,建築師把升降機機房置於頂層而非天台,所以該等大廈的升降機不到頂層。 瓊軒苑也因遷就有舊機場高度限制的地盤,其中兩翼要減低樓層。 鄉村式Rural龍軒苑、天利苑由其中三款不同的第二代鄉村式設計的公屋轉作居屋而成,單位間格跟構件式單位極為相似,各翼不同高度,只有2至11層高不等。 是次揀樓程序於2021年9月10日結束,歷時108個曆日或68個揀樓日,為復售居屋以來第二長的銷售期;平均每個揀樓日售出單位更達到105伙,打破過去數年居屋銷售的紀錄。
居屋業權轉讓印花稅: 聯名物業甩名詳細攻略
取得估價編號後,假使日後稅局因物業樓價過低,向你提出質詢時,你可以提供估價編號給稅局參考,以作自保。 如果是近親之間的內部轉讓,稅局一般會視之為資產處理,可獲寬減印花稅,例如以首置印花稅稅率 (第2標準稅率) 計算,亦可豁免額外印花稅。 獲發轉讓同意書後,業主須自行聘請律師辦理轉讓手續。 如有業權整合需要,可與我們聯絡,我們再為你評估實際情況,透過規劃降低成本。 請問如果我想甩名,業權歸我媽媽一人所持有,請問需付多少印花稅呢? 補地價後不需急於賣樓,而該單位就被視為一般私人住宅,可隨時在公開市場出售、放租或以其他方式轉讓單位。
居屋業權轉讓印花稅: 物業除名、轉名如何慳稅?盡量把估價估低然後上高成數按揭
近親轉讓 視作資產處理 由於近親之間的轉讓過往一般視作資產處理,而不屬於交易,根據目前辣招豁免的安排,均豁免額外印花稅、以至15%住宅印花稅。 由此衍生出投資者可以藉着將單位轉讓予近親,以自製首置客身份入市的避稅新招。 例如,本身僅持有一個住宅單位的投資者,若果想再買樓投資,則須徵收15%印花稅,以500萬元樓價計算,則相當於75萬元。 若採用上述方法,最極端的情況可以是,該投資者可不斷重複操作,不斷將新購入單位轉讓予近親,而自己亦不斷獲得首置客身份避稅。 據悉,市場上已有個別投資者嘗試將單位轉讓給配偶,以騰出首置客身份買樓,但情況還未至於出現大規模及重複使用的階段。 而有關做法亦有不同限制,包括投資者本身不能夠持有太多單位,亦要有足夠財力及銀行按揭限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