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訴起訴狀2024詳細攻略!(持續更新)

確定管轄法院(遞交的法院),應該符合法律規定的“屬於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範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2、本訴的請求與反訴的請求係出於同一法律關係或同一原因事實:例如:原告主張被告應給付買賣價金,而被告(即反訴原告)提起反訴,主張原告(即反訴被告),應就該買賣標的物負瑕疪擔保責任及賠償損害。 反訴起訴狀 又原告依《民法》第1052條第1項中某一款起訴請求法院判決離婚;而被告(即反訴原告)也依同法第1052條第1項中另一款離婚事由提起「反訴」,以原告為反訴被告,請求法院判決離婚(註5)。 當事人、訴訟標的和訴之聲明又合稱「訴之三要素」。 當事人方面,如果有多數被告,除了牽涉到管轄法院的問題以外,還有共同訴訟(訴之主觀合併)的問題。

第二個問題, 經與肇事者對話, 對方經濟狀況很差, 反訴起訴狀 付不出賠償. 我是否可以先在訴之聲明中請求法院向被告強制執行或是扣押財產. 如果歷次案件相關資料、通知都找不到對方法定代理人資料,民事起訴狀上面可以先列為「某某某之法定代理人」,然後再透過法院調取對方法定代理人資料。 這可能是大多數人會感到困惑的一項訴之聲明,所謂假執行的意思是,如果原告獲得勝訴判決,可以在判決確定以前(即使被告有提起上訴),就先透過強制執行程序,以國家強制力暫時實現自己的請求。 十一、被上訴裁判對現上訴人的反訴請求作出了恰當的解釋,其總結認為該反訴中缺少構成訴因的事實的做法是對民事訴訟法的正確適用,無須被更正。 答辯狀的寫作目的與起訴狀、反訴狀、抗訴狀、再審申請(訴)書的寫作目的是針鋒相對的。

反訴起訴狀: 內容簡介

區分上述各部分之主要實益在於,判決所發生的某些效力,有些僅及於主文(例如既判力),而有些卻包含了主文和事實理由的部分(例如爭點效)。 若判決只有主文而未附理由,則構成上訴第三審事由。 被上訴人在第一審起訴,請求別居及給付扶養費,係屬應依通常訴訟程序 之訴,上訴人提起反訴請求離婚,既不得與本訴行同種之訴訟程序,揆諸 民事訴訟法第二百六十條第二項規定,自在不應准許之列。

  • (2)理由部分:(首行縮兩字)要根據案情和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闡明原告對本案的性質、被告的責任以及如何解決糾紛的看法,說明自己訴訟請求在法律上的依據。
  • 二、被答辯人訴稱近三四年來,答辯人對被答辯人張口就罵,舉手就打,經常夜不歸宿,在外賭博,被答辯人稍加詢問,便對被答辯人進行毒打,逼得被答辯人曾兩次自殺,經搶救脱險等等,更是不符合事實的。
  • 反訴制度係為使被告對於原告之訴得與原告對於被告之訴,合併其程序, 藉以節時省費,並防止裁判之牴觸而設,故反訴之當事人須與本訴之當事 人相同,祇易其原被之地位而已,否則,即與反訴之要件不合。
  • 同理,如果侵權人是未成年的案件,也只以侵權的未成年人為被告,並寫明其法定代理人或監護人。
  • 二、被答辯人訴稱近三四年來,答辯人對被答辯人張口就罵,舉手就打,經常夜不歸宿,在外賭博,被答辯人稍加詢問,便對被答辯人進行毒打,逼得被答辯人曾兩次自殺,經搶救脫險等等,更是不符合事實的。
  • 但必須先押一筆擔保金在法院,待訴訟確定時會予以退還。

在民事訴訟過程中,不同的訴訟程式,對當事人的稱謂也不同。 民訴法第五十二條規定,被告有權提起反訴,從立法角度看,可以理解為,隻有被告稱謂的當事人才能提起反訴。 二是案件經第一審人民法院審理終結後,一方當事人不服,提起抗訴,被抗訴人就抗訴狀提出答辯狀。 反訴起訴狀 反訴雖然以本訴的存在為前提,但反訴具有獨立性,原告的訴訟無論是撤訴或是被駁回,均不影響反訴的繼續審理。

反訴起訴狀: 訴狀不求人:白話簡明訴訟範例大全

適用於原告與被告間原本有約定,被告應該將土地或建物過戶給原告,但後來被告沒有履行的民事案件(例如原告與被告簽訂土地買賣契約,但後來被告反悔不配合辦理過戶)。 這類訴之聲明的道理與結構,也可以套用在任何原告要求被告依約交付特定物品的民事案件。 姓名的重要性不用說,地址需要填寫「法院通知可以寄達的地址」,因為法院的正式通知都是以郵局書面寄送,所以必須填寫可收信的地址,法院才有辦法把通知寄到原告手上。

當然,這個禮物是透過法院法官的手,寫下判決交給你的,禮物本身就是訴之聲明。 如果最後官司全部勝訴,法院的判決主文會和訴之聲明一樣以外,訴訟費用也會判決全部由被告負擔。 如果最後官司全部輸了,只會用短短的6個字:「原告之訴駁回」帶過,此時訴訟費用判決將由原告負擔。 如果當事人對於民事案件無法達成共識,必須透過法院解決時,就會變成民事訴訟。

反訴起訴狀: 民事答辯及反訴狀標準格式

如果是法定代理人,還要寫明他與答辯人的關系。 標題寫明”刑事(或民事)答辯狀”,”刑事(或民事)被抗訴答辯狀”。 雖然繕本不提供給對造(是無訴訟經驗的民眾常犯錯誤),並不會直接導致不利後果,但法官開庭時,通常會詢問是否有收到對方書狀,如果被發現未提供繕本,會給法官不好的印象,且會延遲訴訟期程,對自己並無好處。 原告認為,該房屋雖然形式上是婚姻存續期間取得,但是對原告婚前房屋拆 反訴起訴狀 遷安置的,仍然屬於原告婚前個人財產。 因雙方無法達成共識,也無法到民政部門辦理離婚登記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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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訴訟法有規定一個蠻複雜的計算方式,司法院也有提供線上計算程式,只要輸入起訴的訴訟標的價額,就會自動跑出對應的裁判費金額。 一般而言,裁判費大約是訴訟標的價額的1%再多一點。 訴之聲明是起訴狀中最重要的一部份,因為法院只能在原告訴之聲明的範圍內判決,不能擅自超出原告訴之聲明的範圍。 舉例來說,如果原告訴之聲明只有主張「被告應給付新台幣100萬元」,法官就只能在100萬元的範圍內判決,不能主動把被告應給付的金額提高到100萬元以上。 8-最後還要指出的是,根據《民事訴訟法典》第139條第3款的規定,“即使被告在答辯時,依據上款a項之規定提出起訴狀屬不當之爭辯,如聽取原告陳述後,發現被告恰當理解起訴狀之內容者,則裁定爭辯理由不成立”。 按被告於言詞辯論終結前,得在本訴繫屬之法院,對於原告及就訴訟標的必須合一確定之人提起反訴;反訴之標的,如專屬他法院管轄,或與本訴之標的及其防禦方法不相牽連者,不得提起。

反訴起訴狀: 刑事案件律師費如何計算?

即對上面其他條件(反訴與本訴的訴訟請求必須在事實或法律上有牽連。)的詳細解釋。 由于反訴是本訴的被告向本訴的原告提出的獨立的反請求,因此反訴的原告即是本訴的被告,反訴的被告即是本訴的原告,即反訴的當事人是特定的,而且反訴的當事人在訴訟中的地位具有雙重性。 除非對方答辯狀的內容確實被法官採信,進而影響到您可以獲得的金額,否則不能只因為對方遞狀時間或書狀內容又額外追加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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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請求人民法院依法駁回原告的訴訟請求,並要求原告承擔答辯人的醫藥費597.64元。 反訴和本訴同時存在,可合並審理,但應分別審查、判處。 每一方當事人,既是原告,又是被告,既享有原、被告的權利,又承擔原、被告的義務。 除了民事案件、經濟案件中的被告有權提起反訴外,刑事自訴案件中的被告人也有權提起反訴。

反訴起訴狀: 民事答辯狀

它不能使被告充分享有訴權,也不能使被告通過這一訴訟進一步對抗原告的起訴權。 反訴起訴狀 事實上,發生糾紛的任何一方當事人都平等地享有國家賦予的訴權,都可以平等地請求獲得國家的司法保護。 在一方(原告)首先運用起訴權要求司法保護的時候,另一方(被告)的訴權並沒有喪失,仍然享有請求司法保護的權利(反訴)。 鑒于對方已經行使了起訴權,反訴權的設定和行使就成了必然。 因此,可以認為反訴製度將被告人的訴權落到了實處,保障了被告人獲得公正救濟的基本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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