帖文引來大量網民認真討論,有人指出一條車轆的價錢比起罰款高得多,樓主做法根本不化算。 不過有人指出做法或會涉及法律責任,因為司機將車鎖偷走,鎖車隊事前已經拍照記錄,司機難以逃避責任。 2018年8月:一名男子搬動道路維修工程的臨時交通標誌路牌,指該路牌阻擋其車輛行駛,涉嫌干犯香港法例第374章第50條,被警方警告。 香港繼承了英國的道路設計標準,但是為了適應香港本地需要,有些標準與英國不同,例如:香港大部分的禁制標誌紅圈內有斜線(「禁止特定長度的指明類型車輛不准駛入」除外),但是英國的祇有紅圈。 【大公報 記者 私家路鎖車 調查組、黃浩輝(文)、調查組(圖)】疫情下外送電單車成行成市,網上不時有人投訴隨處停泊的電單車阻街,亦有人表示支持「人哋都係搵食啫!」社會對此現象反應兩面。
沙田第一城業主委員會時任主席黃嘉榮於接受傳媒訪問時曾指,鎖車行動是為提醒駕駛者不應在私家路上違例泊車,否認是要為賺取解鎖費而鎖車。 運輸署回覆指,署方曾派員到場了解事件,指德定街屬私家路,由黃埔花園管理處負責管理,署方已提醒相關小巴營辦商必須注意其泊車安排,避免阻礙居民和影響交通,亦必須顧及提供適切服務。 除校園交通組管理的校巴外,校方亦把個別服務外判非專營巴士公司營辦,這些巴士只在校園範圍內行駛,並配上專用色彩。 早期部分校巴沒有正式向運輸署登記,只掛上「CUHK1」,「CUHK2」等自製車牌。
私家路鎖車: 巴士使用私家路的情況
根據網民上載的圖片所見,黃埔號一帶有少量車輛停泊在路邊,至少有2部私家車的前轆被鎖,旁邊放有兩個雪糕筒圍着。 有網民認為黃埔花園鎖車隊非常勤力,即使今日是大年初一,仍然繼續「密密鎖」,「勤力過沙田第一城喎」、「鎖得好」、「有車出街重要有車場唔泊,泊街阻人」。 據報道指,第一城於2014至2016年,3年間共鎖車達11,556輛,如以每輛解鎖費320元計算,罰款總數約有370萬元。
六輛疑因違泊今早被管理公司鎖於黃埔德定街小巴總站外的2號及6號綠色專線小巴,入夜後仍然被鎖於原地,站頭職員指過去近二十年因泊位不足,該小巴晚上均停泊該處,一直相安無事,惟今次突然被鎖車,因負責人不在港,暫時不會交錢。 記者傍晚所見,居民未受到嚴重影響,有居民指因現時有港鐵等其他交通工具,不乘小巴亦無問題。 公立醫院道路由醫院管理局管轄,受香港法例第113A章規管,而私家醫院道路由個別醫院自行管理。 一般情況下,醫院通道只限專綫小巴、復康巴士及易達巴士等小型巴士行駛,鮮有雙層巴士行走。 沙田第一城一向有「鎖車第一城」之稱,鎖車速度之快屢成網上熱話,不過有網民今日於社交平台發文,指有不少車輛隨處泊在路邊,但鎖車隊其不見其影蹤,亦不見有車輛被鎖,笑言「大年初一,第一城特赦」,更呼籲各車主快來泊車。
私家路鎖車: 私家路上泊車
近日龍鼓灘村村公所旁一段公家行車路,被人用石躉及鐵鏈「封路」,石躉貼有「私家路鎖車地帶」告示,言明開鎖費要320元。 私家路鎖車 地政總署證實,上址有人非法佔用政府土地,署方已勒令有關人士期限內移除有關物件。 有些專綫小巴路線獲准進入私人屋苑內停站,通常是所屬屋苑的住戶對專綫小巴服務有特別需求,例如九龍專綫小巴16B線的曉暉花園總站,只限住戶及已登記之訪客使用,非屋苑住客須在屋苑外車站下車。 這類服務通常有固定車輛,車身塗上特定配色,方便屋苑保安員識別。 私家路鎖車 獲准進入屋苑範圍的巴士除可自由進出私家路外,甚至可以泊車。
由於私家路屬於私人擁有,不屬於政府管轄範圍,所有管理私家路的工作及相關費用都須由業主承擔。 業主立案法團具有法律約束力,有完全決策職能,而業主委員會不屬於法人代表,只有部份管理職能。 私家路的擁有人須向根據第款就其私家路委任的每一名獲授權人員發出一張身分證 ——作為該項委任的證據;及載有第6條所指的公告內規定須載於該身分證上的任何詳情。 獲授權人員——在行使或企圖行使其根據本規例而獲授予的權力時;或在履行或企圖履行根據本規例向其施加的職責時,如任何人要求其出示根據第款獲發出的身分證,則該獲授權人員須出示該身分證。 根據李郁霆、蔡如媚律師先前分享,因私人車位屬於私人財產,當停車位被霸佔時可以《民法》第184條,提出民事損害賠償。
私家路鎖車: 道路交通標誌
所以建議車主「留意清楚有沒有將車門鎖好」,例如是幫汽車做設定,鎖門時會響一聲作提示;留意關車門時,防盜燈有沒有閃;確保車門鎖上後,門上的鎖門制是否真的已鎖上等。 方生亦補充說:「不同車款的防盜、鎖門方法配搭太多了。」所以,車主自己理應了解汽車的特性,並有責任確保車門已經緊緊關上,才能避免成爲賊人的獵物。 於是有人提出,開車到第一城之前可以先換上舊車轆,待被鎖車之後直接將整條車轆連同車鎖放在地上,待鎖車隊自行回來認領。 另外有人考慮「先下手為強」,自己買來4個車鎖,一停車就將4條車轆都鎖上,使鎖車隊「老鼠拉龜,無從入手」。
署長有權命令私家路業主移去或更換有關標誌或標記,費用由業主負責。 如業主未能遵照辦理,署長可指示代理人執行有關工作,費用由業主負責。 署長亦可看令私家路業主移去、遷移或更換任何使用不正確的警告或提示性交通標誌或道路標記。 不過,《私家路守則》並不禁止道路工程負責人使用由路政署署長指定的標誌,以便在工地附近提供充分的交通管制、指導及警告。 道路標記指髹在路面上的交通標誌,或與交通標誌共同使用,向駕駛人士發出指令、警告或提供資料,例如巴士站與小巴站的位置、巴士專綫的界線與生效時間、目的地指示等。
私家路鎖車: 細數「炫富上癮」圈中女星 有人名牌手袋紙盒裝飾聖誕樹
而現今香港尚有70多條私家街道,政府曾想一併收回方便管理,卻因賠償問題而未能達成共識,最終計畫胎死腹中。 根據《簡易程序治罪條例》,「在公眾地方造成阻礙」者可被罰款5000元或監禁三個月。 他補充,停車場有權鎖起並非泊於指定泊車區域的車輛,以及報警要求警方拖走阻路車輛。 執業大律師陸偉雄指,私家街道停泊車輛一樣會被抄牌,因非法泊車屬於刑事罪行,執法人員有權行使交通條例發出定額罰款告票,並不存在「泊喺私家街就唔會被抄牌」的情況。 至於市民在私家街道跌倒受傷,則可向業權人追討賠償,但不能向政府索償。
第一城鎖車隊以「快」見稱,未料今次竟碰上「勁敵」,有網民笑指司機勇氣可嘉,惟擅自破壞車鎖或涉破壞他人財產,又指違例泊車最多罰款數百,如今事主或干犯刑事罪行。 據悉,屋苑一般會將鎖車罰款的收益,撥入其收入賬內,理論上前線鎖車人員也會相應獲得分紅。 即使多年來屋苑鎖車已成慣例,不過很多駕駛人士仍為了一時方便,仍然把車停泊於私家路範圍,若屋苑範圍內有緊急事件發生,有阻礙救援人員進出的風險。 大公報記者就事件向沙田第一城管理處「百得物業管理有限公司」查詢,一名自稱隸屬市務及傳訊部的郭小姐在回覆時,態度顯得較生硬和冷淡,急促地提出記者需要把諮詢問題經電郵傳送予他們,隨即便欲掛斷電話,記者再三表示事件的迫切性,惟至截稿前包括電話和電郵均未獲回覆。 網民Aslie Tang在周四(27日)上傳片段至Facebook群組「小心駕駛(討論別人駕駛態度)」,只見在沙田第一城商場近保安室對開的私家路,有私家車的前車胎被鎖車架鎖上。 所有道路、泊車位及停車場均列為管制區作校園泊車位管理之用,區內泊車地點置有相關管制類別指示牌以資識別。
私家路鎖車: 沙田第一城年初一泊滿私家車 黃埔花園鎖車隊繼續密密鎖
22日大年初一,不少市民都會駕車外出拜年,有網民發現第一城泊滿多架私家車,但一直未見鎖車隊蹤影,笑言是「特赦」各車主。 相反,同樣有名的黃埔花園鎖車隊未有因紅日而放假,反而繼續「發功」鐵面無私鎖車。 紅色邊的標誌禁止駕駛者進行某種行動;藍色底的標誌表示駕駛者必須依指示而行。 第二類是三角形標誌,用作表示警告,提醒駕駛人士必須注意的地方。 平日經常有「鎖車隊」在屋苑巡邏,如發現車上無人,就會迅速鎖車,屋苑很多地方貼滿「鎖車地帶,不准停泊車輛」海報,司機若不想鎖車,可泊進停車場。 每逢經過任何泊在路肩的車輛,鎖車隊司機和穿着管理員制服的男子,查看到車輛內沒有人,隨即就將車轆鎖上。
不過,法律界人士及警方提醒,私家街同樣受交通條例約束,執法人員有權向違泊在私家街道上的車輛發出告票。 凌志強又指,小巴業界向來面對泊車問題,因泊位及停車場不足,大部分小巴晚上都會停泊於鄰近車站的附近街道,方便司機早上回來取車開工,「架車喺黃埔,無理由擺到旺角」,過去經常向運輸署反映問題,惟一直未獲改善,他認為政府應增加泊位供小巴泊車。 黃埔西區議員鄺葆賢表示,今日運輸署、小巴公司及管理公司曾會面商討事件,惟暫時雙方仍未達成共識,小巴營運一方擔心如今次繳交鎖車費,今晚車輛無處停泊,因此現時仍處於膠著狀態。 鄺葆賢表示,自港鐵黃埔站開通後,區內違泊情況增加,而涉事位置不只晚上,日間亦會有違泊情況,曾有居民投訴阻路問題,認為服務並非「大晒」。 校巴在服務時間以外會停泊在校內停車場,例如設於環迴東路及大學本部的停車場,部分泊車場更附設簡單維修設施或電動巴士充電站。
私家路鎖車: 香港即時
跟據《道路交通(私家路上泊車)規例》,私家路擁有人或該私家路的獲授權人員,可鎖上或移走在違反標誌或道路標記下停泊在該私家路限制泊車區內的任何車輛,而車輛均可被有關私家路的擁有人扣留,直至鎖車、移走及存放該車輛所招致的費用已繳付給該擁有人為止。 條例中亦有列明收費,鎖車費用為320元,而存放車輛則為鎖車後一日起每日320元。 除第款另有規定外,私家路擁有人或該私家路的獲授權人員,可鎖上或移走在違反標誌或道路標記下停泊在該私家路限制泊車區內的任何車輛。 根據第款鎖上或移走車輛的權力,只可在以下情況下行使 ——車輛無人看守,而司機亦不知所踪;或有關私家路擁有人或私家路的獲授權人員要求司機移走車輛,但司機不能將其移走,或拒絕或沒有將其移走。 凡根據第款鎖上或移走車輛的權力可由私家路的擁有人或獲授權人員行使,則該擁有人或獲授權人員可在以下地方將認可鎖車器具安裝在該車輛上 ——該車輛停泊所在的限制泊車區;或該車輛移離該限制泊車區後所放置的地方。 除第12條另有規定外,任何根據本條被鎖上或移走的車輛,均可被有關私家路的擁有人扣留,直至鎖車、移走及存放該車輛所招致的費用已按附表2的指明繳付給該擁有人為止。
帖文引來不少網民討論,有人指交少一次罰款的成本是一次車轆,「為啖氣」並不划算,亦有人指出根據法例,車主不能干擾車鎖。 香港的私家街道問題一直存在爭議,當中沙田第一城的嚴打違泊車輛「鎖車隊」,更是非常出名,單是鎖車費年收已近七位數字,收入好可觀。 《東張西望》於12月24日晚就私家街道找來歷史專家講述歷史演變,住在私家街道附近的居民則投訴衍生其他問題,包括違泊、過路費及衛生等難以處理。
私家路鎖車: 第374O章 《道路交通(私家路上泊車)規例》 附表1 標誌及道路標記
他提醒,任何人無有關的私家路擁有人或獲授權人員的同意,不得移走、損壞或以任何方式干擾,根據該規例安裝在車輛上的認可鎖車器具,一經定罪,可處第1級罰款(最高2000元)。 根據上述『道路交通(私家路上泊車)規例』第五條,大學保安及交通處處長或其指派之下屬均為指定之執法人員。 愉景灣及馬灣因業權問題,其範圍內所有道路都屬於私家路,只限指定車輛駛進。 錦綉花園是典型受委託巴士服務的例子,屋苑只限冠忠巴士的指定巴士進入,車隊配上錦綉花園車身配色(惟亦容許新界專綫小巴36線駛經錦綉大道)。
- 凌志強又表示上址十多年來小巴都是如此停泊,因旁邊總站的車位不足,除了深夜時間,日間交更時分小巴都會於上址停泊以讓司機可交接,凌認為只要泊街沒有影響交通及道路使用者便可,突然鎖車並不合理,「過往都係咁,無乜理由營辦商要畀錢,咪搞大佢囉,日日都係咁搞,畀得幾多次」,他指服務受阻最後是居民受影響。
- 根據《簡易程序治罪條例》,「在公眾地方造成阻礙」者可被罰款5000元或監禁三個月。
- 除通往私人物業的小路之外,私家路可以是私人擁有及營運的高速公路,如美國弗吉尼亞州的Dulles Greenway和意大利的個別私人高速公路。
- 香港繼承了英國的道路設計標準,但是為了適應香港本地需要,有些標準與英國不同,例如:香港大部分的禁制標誌紅圈內有斜線(「禁止特定長度的指明類型車輛不准駛入」除外),但是英國的祇有紅圈。
- 根據李郁霆、蔡如媚律師先前分享,因私人車位屬於私人財產,當停車位被霸佔時可以《民法》第184條,提出民事損害賠償。
- 署長亦可看令私家路業主移去、遷移或更換任何使用不正確的警告或提示性交通標誌或道路標記。
- 所以,當車主以遙控車匙發出「鎖門」訊號,「偷車神器」就會在一定範圍内作出攔截,令車門沒法按指令鎖上。
- 道路標記指髹在路面上的交通標誌,或與交通標誌共同使用,向駕駛人士發出指令、警告或提供資料,例如巴士站與小巴站的位置、巴士專綫的界線與生效時間、目的地指示等。
另外,私家路業主亦要於私家路的開端設置藍底白「Private Road 私家路」字路牌,以提醒車輛在此私家路違例泊車,會被鎖車,解鎖費為港幣 $320。 沙田第一城鎖車隊素來有「F1鎖車隊」之稱,往往能夠短時間內完成鎖車工作,車主必須附上320元解鎖費。 去年曾有一名平治車主不忿被鎖車,先後兩次乘的士回家取車並泊於事發地點「封路」,以致需警方到場處理,事件擾攘逾3小時,最終由拖車到場將封路私家車拖走。 沙田第一城鎖車隊以高效率見稱,任何違泊不消幾分鐘已經會被鎖車,然而近日一位疑在第一城私人通道違泊的司機,疑在被鎖車後,自行以磨機將車鎖磨爛並駕車離開,保安員事後報警求助,警員到場調查。 記者觀察發現,由於「搵食車」特別易鎖而且數量較多,遂成為鎖車隊的頭號目標。 私家路鎖車 此外,記者還發現一部車牌NC9030黑色私家車,同樣為屋苑鎖車隊使用,由兩名穿着保安員制服男子駕駛巡邏及鎖車。
私家路鎖車: 律師意見/私家路有權鎖車 司機難抗議
在私家路上設置的所有交通標誌及道路標記,均須依循運輸署的《私家路守則》內有關準則及指引,如標誌大小及內容(包括文字及圖案)等。 私人機構,包括物業管理公司,如計劃在一般街道豎立或放置交通標誌,亦須按照《私家路守則》有關準則,亦衹可豎立或鬆上《私家路守則》第四章記載的交通標誌或道路標記。 若《私家路守則》第四章沒有記載,則須先向運輸署申請,例如:交通燈、「交通燈號在前」、及其控制路口的過路處黃條標記(闊度少於 5.5米交替方向單程行車的私家路除外)、車速限制路牌等。
私家路鎖車: 律師的話\自行解鎖隨時犯盜竊罪
住宅社區停車位會有規定擅自停放者處以罰款、上鎖,但這些自訂規範僅對住戶發生效力,將不及於外人。 基於契約、債之相對性,外人又沒有來參與你辦法的訂定,效力當然不及於外人。 私家路鎖車 地狹人稠的台灣,時常會上演私人車位被他人霸停的現象,PTT上有網友就發問該怎麼對付這些霸佔車位的車輛,網友討論一番,不少人提到「上大鎖」,但又有人表示上鎖會觸犯刑法強制罪。 李郁霆、蔡如媚律師曾分享,只要將公告貼在出入口就可以「合法」上鎖要求車主賠償。
私家路鎖車: 第374O章 《道路交通(私家路上泊車)規例》 第4部 鎖上、移走及處置在限制泊車區內停泊的車輛
運輸署審批申請時,會考慮該交通標誌或道路標記是否記載在香港法例第374G章、相關理據、實際需要及諮詢有關方面的意見。 校園內所有駕駛者及使用道路人士,必須遵守法定交通條例和大學交通及泊車管理規則,遵照校內所有交通標誌、車速限制、臨時交通措施及保安人員就校內交通及車輛停泊所作出之指示。 根據《道路交通(私家路上泊車)規例》,任何人無有關的私家路擁有人或獲授權人員的同意,不得移走、損壞或以任何方式干擾,根據該規例安裝在車輛上的認可鎖車器具,一經定罪,可處第1級罰款(最高2,000元)。 校園內所有駕駛者及使用道路人士,均須熟悉及遵守香港法例第374章『道路交通條例』及其他相關附屬規例,並須遵守大學所頒佈之交通及泊車管理規則及依循保安人員的指示。 大學交通及泊車管理規則可見於校園入口及保安處網頁,大學亦會不時檢視、修改及增補其內容。
私家路鎖車: 《東張西望》揭80歲婆婆找細仔對質遭新抱掃把襲擊 律師助落案終見曙光
根據樓主提出的建議,如果司機開車到第一城之後,因為違泊而被人鎖車,其實有方法可以省去320元的解鎖費。 他上載3張圖片,第一張可見一部私家車已經被人上鎖,第二張則看到車已經換上後備車轆,第三張則看到原本有車鎖的車轆被放到車尾箱內。 2020年6月:粉嶺一鳴路近華心邨更換一塊新路牌,不過排版沒有根據運輸署出版的《運輸設計及策劃手冊》(Transport Planning & Design Manual)內,且內容混亂,引起網民熱議。 事後兩個月承辦商更換依照《運輸設計及策劃手冊》設計的臨時路牌,等待正式路牌更換。
私家路鎖車: 第一城極速鎖車 外賣司機嘆白做
未幾,記者已拍攝到他們將一部的士和一部載有棚架的貨車,在30秒內極速上鎖並貼上告示。 即使在上鎖其間的士司機回來,管理員並未理會;而被鎖棚車的車頭玻璃位置貼有由物管公司發出的暫泊許可證,但似乎並無作用。 記者於上周二至周三(1日至2日)到第一城了解,發現一部車牌SD3124黑色私家車,前後貼上「沙田第一城扣鎖違例停泊車輛行動組」的告示牌,不停在屋苑範圍內兜圈,該車尾箱最少放有四個紅色車轆鎖。 在上述之規例權力範圍內,大學有權扣留、拖走及處置違規停泊之車輛,及根據該規例所頒佈之罰款額向被扣留車輛之車主徵收罰款。
警方發言人表示,於今日12時許接獲第一城保安員報案,指一輛車輛在上址被鎖,但車輛自行離開,鎖頭則遺於地上。 泊車證職員偶因緊急公事需在管制區內(特定逾夜泊車處除外)逾夜停泊其登記車輛時,須事先通知保安處及在獲得批准後才可停泊。 O 所有訪客車輛均不可逾夜停泊 (停泊於大學賓館外車場之賓客住戶車輛及宿舍範圍之住戶訪客車輛除外)。 每位教職員/合適資格人士可獲發大學泊車證乙枚,如有須要每泊車證可登記不超過兩部車輛登記號碼,登記車輛必須為私家車或電單車,商用車輛將不獲發證。 除獲准可停泊在宿舍區域之車輛外,任何車輛不得在校園內同一個停車位上連續停泊超逾七十二小時,星期六、星期日及公眾假期除外。 訪客於大學校園泊車,首半小時免費,逾半小時後須連同首半小時計算,每半小時收費港幣十元正,即共港幣二十元。
政府於1986年推出回收路計劃,改善衞生問題,將當中166條私家路中,成功收回約一半道路,但尚有79條路因複雜原因而要擱置。 私家路鎖車 警方指,青山分區早前接獲一宗涉及上址路段疑非法霸地投訴,現正與部門了解該路段擁有權及跟進事宜。 去年曾接獲兩宗在該路段違例泊車投訴,派員處理後發出一張定額罰款通知書。
訪客車輛不得逾夜停泊校園,除獲准停泊在教職員宿舍停車場的車輛外,凡未能展示由大學發出的有效泊車證的車輛,必須在進入校園後同一天內駛離校園。 駕駛者被截停時必須依從保安人員之指示,如當事人對有關行動不滿,可事後向保安及交通處處長作出投訴。 大學之教職員或學生經證實觸犯大學交通規則時,可交由行政事務委員會或所屬書院院務委員會跟進。 【本報訊】屯門龍鼓灘景色優美,是中華白海豚出沒的水域之一,不少市民會到上址欣賞日落,引發車輛停泊及阻路問題。
私家路鎖車: 第374O章 《道路交通(私家路上泊車)規例》 第8條 限制泊車區的指定
自一九八九年七月一日起,香港所有私家道路,包括大學校園之道路,均已列入根據修訂第374O章『道路交通(私家路上泊車)規例』所規定之管轄範圍。 隨該修訂規例之施行,在校園內觸犯交通規例者,與在公共道路上犯例無異,可遭檢控。 大學負責其校園泊車管理,此文件列出大學交通及泊車管理規則,以及大學保安處確保和執行該等規則的權責。 私家路鎖車 公共小型巴士總商會主席凌志強指,與正身處海外的捷運負責人謝健良聯絡過,謝指過往多年小巴於會於晚上時間停泊上址,一直相安無事,但今次管理公司未有任何警告便突然鎖車,謝稱不會妥協,「由佢鎖喺度」。